据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消息,为尽量减少疫情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保障上海港集装箱集疏运体系畅通,对上海港集装箱运输通行和防疫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涉及上海港进港运输的集装箱运输车辆, 自3 月29日06时起,通过大数据中心系统比对核验集卡驾驶员48小时内电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由上港集团发放电子《上港集团防疫通行证》(样式见下图)。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路检时通过对比集卡驾驶员信息及其持有的电子《上港集团防疫通行证》,对显示绿码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和人员予以放行。
另外,凡进入港区的集卡驾驶员,应持有电子《上港集团防疫通行证》。凡不具有电子《上港集团防疫通行证》且不服从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现场管理的,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将把车牌号抄告市道路运输局。市道路运输局及时通报上港集团和交通运输行业协会集装箱分会。上港集团要将通报车辆采取业务熔断措施,集装分会要将该车辆及其企业予以行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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