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16时,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一百一十一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胡嘉临回答记者提问。
问:目前浙江多地都有散发病例,周边地区疫情也一直持续不断,请问全省在交通运输保障方面情况怎样?如何确保重点物资运送“进得来、出得去”?
胡嘉临: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给货物流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统筹做好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的工作部署,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在严密防范疫情的同时,全力做好医疗防控物资、重点生产生活物资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横向建立省级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会同省发改、经信、公安、商务等单位,协调解决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重点物资的运输问题;纵向建立起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和信息畅通,确保物资、车辆等各项保障任务高效落实;对外建立省际协调沟通机制,其中重点是长三角区域工作协同,与上海、江苏、安徽建立了会商机制,确保政策同步,实现省际间“通行证”互认互通,并及时解决跨省货物运输存在的问题和突发情况。
二是做好应急运力保障。为应对全省疫情防控局部管控造成的区域性企业运力紧张等问题,我们统筹全省运输车辆资源,储备了900余辆应急运力,一旦有突发情况或紧急运输任务,可进行全省调配。
三是建立通行保障制度。为确保往返中高风险地区的民生、医疗和生产等重点物资运输畅通,实行“通行证”制度,并统一了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样式,由属地进行审核发放,保障浙江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出得去、回得来”,截至4月5日,共发放通行证2374张。此外,为做好车辆运行过程的服务保障,我们在相应服务区内为司乘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餐饮、防护物品等保障,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
四是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全省各市、县(市、区)均明确应急运输保障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帮助协调解决企业、驾驶员有关防控政策咨询、通行受阻、运力紧张等问题。
问:疫情期间物资运输非常重要,浙江在道路货物运输方面有哪些防控措施?对货车司机有没有相应管理和服务保障措施?
胡嘉临:道路运输是疫情防控中承担物资保障的主要运输方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做好全省道路货物运输的疫情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在贯彻落实“人、物、环境”同防的总体策略下,落实落细道路货物运输闭环管控,围绕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持续发力。
一是把好重点人员防疫关。货车司机直接承担着物资运输重任,疫情期间坚守一线、逆向而行,为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出了重大贡献。他们接触面广、流动性大,感染风险也大于一般人群。因此,我们对货车司机实行闭环管理和服务,从事运输业务需满足“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和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同时督促指导货车司机做好个人防护和日常健康监测。
二是加强货运场站管理。对全省110余个道路货运场站进行全面排摸,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货运场站的疫情防控指南,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我们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入口管理,实行进出车辆及人员登记制度,强化场站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管理和防护;强化场内作业管理,在货物堆存、装卸等环节加强防护措施,严格做好场站环境消毒;对有进口货物的严格落实静置期和分区管理制度。
三是做好过程管理。原则上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落实“点对点”运输,途中减少停靠,尽量避免与外界接触,降低感染风险。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普通国省道等主要物流通道进行查验,视情开展抗原或核酸采样,符合要求的,快速放行,确保通行效率,不符合要求的按相应防控政策管理。
此外,在督促指导道路货运行业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通过明查暗访开展一系列的督查检查,对于发现的防控漏洞和风险点,及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加强“早预防、早发现”,坚决防范疫情通过道路运输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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