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丙烷气瓶和氧气瓶,在运输时能否装载在同一辆车上?
不可以
原因分析
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丙烷(UN1978)属于易燃气体(2类1项)。
氧气(UN 1072)属于2类2项危险货物(非易燃无毒气体)。虽然氧气本身不易燃,但具有氧化性,能够快速放出氧气,促进其他物质的燃烧。
因此,现有国家标准明确要求,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不得同车(厢)运输。
事故案例
据报道,2012年7月4日,南京某工厂的工人在卸载搬运丙烷气瓶时,突然发生爆炸,导致2死3伤。
事发时,驾驶员陈某驾驶货车为该工厂运送气瓶,其中包括氧气和丙烷等多种类型的气瓶。
据专家分析,此次爆炸最大的可能性是卸载气瓶过程中,丙烷气瓶的瓶阀松动漏气;丙烷气体的爆炸下限是2.1%,一旦达到这个浓度标准,如果现场使用打火机,甚至打手机或者物体之间发生摩擦,都可能引发爆炸。加之车上还有氧气瓶,爆炸威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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