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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东营部分区域及路段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通行
2022-07-27   【打印【关闭】
关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境内部分区域及路段
禁止相关车辆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道路交通实际,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对部分区域及路段实施禁止相关车辆通行的交通管控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港东一路(含)以东、海滨路(不含)以西、港城路(含)以北、海港路(不含)以南;港东一路(含)以西、东港路(不含)以东、港城路(不含)以北、海港路(不含)以南。
      二、禁行车辆
      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拖拉机等。
      三、禁行时间
      全天24小时禁止上述车辆通行。
      四、通行证办理
      因生产生活需求,确需进入进入禁行区域(路段)的,可以通过“东营交警”微信公众号或“交管12123”APP网上申请办理通行证,也可到交警支队四大队业务窗口直接办理(咨询电话:0546-7272150)。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要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办理通行证应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居住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或者货物运销合同)等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证明材料。
      五、法律责任
      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车辆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现场查处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进行查处。
东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7月22日
      (来源:东营交警权威发布,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