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了调整: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
柴油,是轻质石油产品,复杂烃类(碳原子数约10~22)混合物,为柴油机燃料,主要由原油蒸馏、催化裂化、热裂化、加氢裂化、石油焦化等过程生产的柴油馏分调配而成,也可由页岩油加工和煤液化制取,分为轻柴油(沸点范围约180~370℃)和重柴油(沸点范围约350~410℃)两大类。广泛用于大型车辆、铁路机车、船舰。
柴油按凝点分级,轻柴油有5、0、-10、-20、-35、-50六个牌号,重柴油有10、20、30三个牌号。其中柴油有10,5,0,-10,-20牌号闭口闪点≥55℃。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该规定施行后,在危化品目录中柴油将不再区分闪点了。以前“闪点大于60℃的柴油属于危险货物、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争议将不存在,有利于提升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运营水平和管理效率。同时也面临社会上大量的柴油储罐和撬装柴油加油站面临经营不合规的问题,需要按照要求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因为要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其它办理经营许可证的要求,2023年1月1日施行对于未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柴油经营单位是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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