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罐车登记、使用的执法监督,集中整治罐车运营中的各种乱象……即日起至12月30日,江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着力提升罐车安全运行水平。
据悉,罐车治理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情况复杂。为实现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全覆盖,江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要求各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坚持“问题导向、标准引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协同推进、联动治理”的原则,采取综合行政执法手段,加大对危货运输企业罐车使用、检验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强化专项治理教育宣贯,全面防范和化解罐车重大风险。
一是源头治理,认真核查主体。全面摸排本地籍罐车数量、经营状况、年审情况、所属企业等基本信息,与当地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逐车核查其罐体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不漏一企、不遗一车,确保罐车达标、罐体合格、运输合法。
二是深入企业,加强执法监督。采取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等方式,逐车检查本地罐车实际运营情况,检查内容包括罐车的罐体检验、安全装载、动态监控、电子运单、二级维护等多个方面,对不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罐车、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是消除隐患,攻坚“两外车辆”。针对在本地驻点经营的外地籍危货车辆和长期在外地驻点经营的本地籍危货车辆,严格核查驾驶员、安全员及押运员的证照和资质,车辆罐车登记、使用和检验是否规范,以及是否按规定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管责任等,并督促车辆所属企业办理异地经营备案手续,切实消除执法监督真空地带,严防各类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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