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危化品物流网!www.hcls.org.cn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提示
2023-06-19   【打印【关闭】
      夏季高温、雷电、大雨天气增多,也是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为做好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如下安全提示:
      01、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0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化工企业要强化生产过程工艺控制管理,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超设计能力生产,密切关注换热设备的工况、冷却水的运行情况以及主要设备的温度、液位、压力的非正常变化,提前预判消除安全风险。
      03、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确保通风、监测、监控、报警、防静电、防爆、防雷等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严禁将化学性质互为禁忌的危险化学品混合存放。有毒化学品和自催化、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放在潮湿、屋面渗漏的库房,并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阴凉、通风和干燥的环境中。
      04、加强重大危险源罐区安全管理,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确保冷却喷淋系统、灭火系统、紧急切断设施和报警装置完好有效,保证罐区排水设施正常使用,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05、夏季冷库负荷量增加,涉氨制冷企业要加强液氨场所安全巡查,检查储罐管线阀门、机泵、冷却喷淋装置和有毒气体监测、报警、通风、紧急切断等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06、学校、科研机构、科技研发型企业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验人员要熟悉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遵守实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对危险化学品要做到合理采购、科学储存、规范使用和及时处置。
      07、气瓶经营和使用单位要根据气瓶的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存放,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防止暴晒、雨淋、水侵,且采取防倾倒措施,严禁卧放。气瓶附件应配备齐全,开启或关闭瓶阀时,应使用手或专用工具。
      08、特别加强对动火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最大限度压减动火作业频次。作业前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配备专人现场监护。高温期间,合理安排操作人员进行室外作业,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
      09、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高温时段,应避免进行运输、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作业,雷雨天气停止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严禁进行分装、充装、倒罐等操作。
      10、强化对汛期危险化学品重点部位的风险防控,重点关注敞开式和半露天式库房的防风、防雨、防雷设施,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对易积水区域、低洼地段、地下设施、排水设施等要开展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1、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大安全巡查力度,确保突发状况下快速应急响应、落实应对措施。密切关注掌握气象预报、灾害预警等信息,遇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科学施救,并按要求报告有关部门。
      (来源:北京应急,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