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行业关注已久的有关增值税复征的消息终于在2015年8月10日水落石出。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0号),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的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原有的增值税免税和先征后返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因为在8月10日之前的几周,市场上的传闻已经有板有眼,业内已如火如荼地讨论了很多增值税复征以后市场上每个环节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如今传言成真,大大小小的一系列问题仍在讨论中,对于复合肥企业来说,今秋真是称得上“多事之秋”。
从市场区域上讲,短期来看,东北地区所受影响不大。主要原因是东北市场暂时无需求,距离冬储还有一段时间,在此之前该有的影响都会逐渐明朗;而对于山东、江苏、安徽、两河等小麦肥市场正在火热进行中的地区来说,行情及企业的运作难免出现波澜。
从接受能力上讲,企业开出增值税发票,正常情况下价格会有一定的上涨,即转嫁,经销商销售也有一定的增值税,增加的成本部分又进一步转嫁到终端农户,但农户并不需要增值税发票,若其因化肥涨价而失去购买力或者使购买力大降,经销商方面无疑就增加了负担,然后进一步又往回转移到企业。总体来看增值税会增加企业负担,但是长远来看这样会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不过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要注意保护好农民的利益,同时也要密切关注行业状况,不能让税负变成纯粹的负担,要发挥其主要的积极的调节功能。
从企业规模上讲,大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做出的反应不尽相同。首先大型企业因部分原料是自产,或已有固定的合作伙伴,因此原料成本相对较低,而由于品牌效益较好,销售价格较高,所以增值部分所需缴纳的税额较高,粗略估计成本可能增加100元/吨左右。中、小型企业成本增加的幅度为30-50元/吨左右,对于2000元/吨以上的复合肥销售价格来讲,目前企业多表示这样的变动带来的影响并不大,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他们多对恢复征收增值税的消息不太敏感,认为无论有怎样的变动,决策权都不在自己手中,只能随大型企业谨慎前行,若顶不住成本增加的压力,后期可能采取短期停产的措施。目前复合肥企业大都采取在9月1日之前集中发货的策略,使库存尽量减少,以避免增值税恢复征收之后前期无法抵消项目可能带来的烦忧,而且话说回来,其实毕竟9月1日之后才征收增值税,而届时小麦肥的铺货已经七七八八,后期再铺货的量有限,所以涨价的意义并不是很大。
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短期的烦忧是必然经历的过程。不管增值税政策最终的影响如何,笔者最后也提出自己小小的愿望:但愿政府出台政策多能照顾实际问题,但愿企业发展不忘多一点担当,但愿减量增效的战略愿景实现,建设一个美丽的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