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龙鑫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危险化学品过氧化甲基乙基酮经丽水检验检疫局龙泉办事处检验合格后顺利出口,该批货物共计9600千克,货值11.09万美元。据悉,这是丽水9个县(市、区)首次出口过氧化甲基乙基酮。
过氧化甲基乙基酮属于酮过氧化物,被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它作为引发剂被广泛应用于不饱和聚酯树脂的应用中。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分类,过氧化甲基乙基酮属第5.2类有机过氧化物,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在高温或撞击下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其联合国编号为UN 3105,按照规定应使用II类包装。
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工作责任重大,容不得丝毫差错。为此,丽水检验检疫局对此次过氧化甲基乙基酮的出口高度重视,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全力确保该批危化品安全出口。通过服务前移,在企业报检前向企业宣传贯彻我国及进口地区对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的相关规定;悉心指导,对企业进行危化品类别鉴定、危险公示、危包使用、报检等业务指导,为企业争取了时间,避免了企业走弯路;细致检验,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对该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严密细致的检验,重点检查包装容器灌装量、封口情况和安全标签,以切实保障丽水市首批出口过氧化甲基乙基酮顺利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