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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起南京将严禁超载、危化品车进入过江桥梁隧道
2019-11-01   【打印【关闭】
      11月1日,新修订的《南京市长江桥梁隧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10月30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条例》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南京明确规定,超载、危化品运输车辆隧道禁行,并设置“安全保护区”。此外,备受关注的已通行的“四桥两隧”命名更名方案正修改完善。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夏德智指出,“五超”(超载、超宽、超高、超长、禁止及限制物品)车辆在隧道内通行,极大影响隧道通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条例》特别禁止了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长江隧道内通行。除了对长江桥梁隧道“本体”的保护,《条例》还明确了划定“安全保护区”的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奚晖介绍,市交通运输局将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两条隧道安全保护区内地形图的测绘,力争明年1月底前完成安全保护区的界桩埋设。
      不久前,南京要对已经通行的长江大桥、长江二桥、长江隧道等“四桥两隧”进行更名,引发了社会关注。《条例》修订过程中也专门进行了相关规定。奚晖介绍,对于已通车过江通道的命名更名,市交通运输局于今年8月份进行了方案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目前,正根据社会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待成熟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对于以后新建的过江通道命名,将按照《条例》规定,由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市交通运输局在批准前征求市民政局(地名办)意见,批准后报市民政局(地名办)备案。
      记者还从发布会现场获悉,2020年建成通行的长江五桥,将免费通行。今年,南京共有5条过江桥梁隧道,即长江五桥、和燕路、仙新路、建宁西路、龙潭过江通道,同时开工。展望未来,南京市域范围内共规划25处28条过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