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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应急厅关于印发《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11-12   【打印【关闭】
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巩固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监管,根据《湖南省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湘商函〔2019〕167号),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不断提高成品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落实应急管理部门法定监管职能,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站(点)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涉及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自查自纠,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准入,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秩序。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原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应急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切实落实《湖南省开展成品油市场“自流黑”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
      (二)具体要求:结合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摸清当地所有涉及成品油经营企业、工矿商贸企业储存使用成品油设施、阻隔防爆式橇装加油装置等底数,对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开展涉及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督促相关单位不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不断深入,督促成品油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二)结合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摸清当地所有涉及成品油经营企业、工矿商贸企业储存使用成品油设施、阻隔防爆式橇装加油装置等底数,建档立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依照法定职责和分工,对辖区相关企业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违法企业和违法行为:
      1.储存危险化学品汽油、煤油、柴油(每批次闭杯闪点均在60度以上的柴油除外,下同)的建设项目,依法应办理安全审批手续却未办理的;
      2.使用流动加油车加注汽油、柴油并伴随着直接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的;
      3.成品油经营企业未取得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4.存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仍储存、使用或加注危险化学品汽油、煤油、柴油的;
      5.利用隐瞒或欺骗等非法手段取得汽油、柴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
      (四)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证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发证瑕疵和不当行为:
      1.向依法依规应取得前置许可却未取得前置许可的成品油经营企业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载明经营许可方式为“零售”“批发”或“零售、批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向从事城镇燃气经营的加油加气站或其他企业,颁发许可范围为“天然气”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违反有关规定,向加油站颁发许可范围为甲醇、甲醇燃料、醇基液体燃料或其他非车用燃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 市州政府未制定专项规划,却向加油站颁发许可范围为甲醇汽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对未纳入甲醇汽油专项规划的加油站颁发许可范围为甲醇汽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自即日起至2020年2月10日结束。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1月)
      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制定本部门行动方案,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对辖区相关企业和单位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开展联合执法,深挖非法企业和违法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任务,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依据许可权限,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实做细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相关存在瑕疵和问题的许可证。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2月)
      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对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20年2月10日前将总结报省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将随机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地区给予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应急管理厅成立专项行动协调组,由分管副厅长朱崇洲任总协调人,蒋卓良、汪东、刘云生、李金明、黄方明、曹基联、张存信、熊晓平、凡美莲为成员。其中省应急管理厅危化烟花处承担综合工作,分成三组分别联系和指导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其他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别负责联系、指导和推动所管辖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省安全技术中心为专项行动提供技术支持。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商务部门牵头的专项行动联席会议。要向社会公布和宣传“12350”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及成品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到位,并公布处理结果。
      (二)落实部门职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把控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专项行动。对于属于其他有关部门管辖的问题,要依法移送并做好记录。要及时将相关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信息抄报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密切配合、联合联动,不断规范成品油安全生产秩序。
      (三)加强调度会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调度专项行动情况,加强部门沟通会商。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确保统筹兼顾,形成合力。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2020年2月10日前将本市州应急管理部门专项行动总结分别报省应急管理厅危化烟花处(联系人:卢斌荣,联系电话:0731-89751250;电子版发送至hnajwhc@163.com)。
 
来源:湖南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