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潍坊市交警支队获悉,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缓解道路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潍坊市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潍发〔2018〕33号)部署要求,结合潍坊市道路交通实际,经研究,车辆总质量大于12吨以上不达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在城区内部分区域实施禁行。
禁行区域具体范围:
中心城区:潍县中路以西,安顺路以东,北宫街以南,健康街以北区域内道路。
潍城区:西环路以西,腾飞路以东,玉清街以南,北宫街以北区域内道路。
坊子区:潍县中路以西,北海路以东,龙泉街以南,潍胶路(不含)以北区域内道路。
寒亭区:丰华路以西,卉香路以东,灌渠北街以南,益新街以北区域内道路。
经济开发区:白浪河以西,月河路以东,清源街以南,民主街以北区域内道路。
禁行时间从2019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全天24小时。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