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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200扣3分!7月20日起,货车在昆玉高速不靠最右侧行车道通行将被罚
2020-07-21   【打印【关闭】
      从7月13日起,对昆玉高速(鸣泉立交至大渔立交路段),违反规定驶入限货区域的货运车辆,开始抓拍查处。7月20日起,货车在昆玉高速,不靠最右侧行车道通行将面临处罚和曝光。
限行规定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28日期间,昆玉高速公路(鸣泉立交至大渔立交路段)每日7时至22时,限制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通行;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限制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不含)以下的载货汽车通行。
      7月13日起,昆明交警对违反规定驶入限货区域的货运车辆已开展电子抓拍,截至目前,共累计抓拍大货车违禁行驶7起、小货车违禁行驶172起。
      自7月15日起,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在昆玉高速(鸣泉立交至大渔立交路段)对货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高速公路未靠最右侧行车道通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监控抓拍。为取得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昆明交警将设置为期5天的教育提示期,在此期间将采取发送短信的方式进行提示,自7月20日零时起,将正式实施处罚。截至目前,昆明交警已发送提示短信138条。
法律链接
      《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五十条第二款: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除超车外,应当靠道路最右侧行车道或者慢车道行驶。
      违反上述规定的,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交警提醒,在昆玉高速(鸣泉立交至大渔立交路段)将加大视频监控和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对机动车实线并道、逆行、高速路上倒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查处,维护好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昆明交警、昆明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