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应急管理局,有关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有效防范高温、高湿、暴雨、雷电、大风、大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和地震地质灾害风险,切实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风险管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雷雨季节,高温、潮湿、雷电、暴雨等危害因素叠加,加之近年来我省大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和地震、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多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督促指导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季节特点,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安全风险研判预警,强化预警机制,精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照“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要求,针对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重要设备设施、关键岗位环节认真研究部署、周密细致安排,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强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工作
要督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对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查、检测,确保装置设施完好有效;严格化学品储罐、仓库和露天存放场所的安全管理,检查喷淋、遮阳、保温等安全设施的安全适用情况,防止因温度、压力升高导致罐、桶、钢瓶等破裂而引发事故;加强危险化学品库房安全管理,针对电石、金属钠、金属镁、金属钙等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仓库和剧毒化学品仓库,做好防雨、防淹涝和湿度检查、检测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防水、防潮、降温措施进行检查,保证设施完好、有效,坚决杜绝混放和超量储存。要针对极端天气、地质灾害风险,督促企业进行风险研判,通过采取减产量、减负荷、停产等措施防范控制风险。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装置、厂房等的抗震等级要求,确保符合抗震标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强化地震应急演练,强化地震应对处置能力;遭遇地震等灾害后,要及时对生产设备、管道、电器、仪表等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包括对管道进行探伤或作气密性测试,对罐体塔器、电器仪表、建构筑物等进行安全稳定性检测,防止震后的应力集中、弯曲、损坏等导致装置结构异常、建构筑物失稳、毒害物质跑冒泄漏等造成事故。
三、加强检维修作业、装卸作业、特殊作业、开停车等作业环节的风险管控
要督促企业对检维修、装卸、特殊作业、开停车等作业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化作业前的安全条件检查、确认和风险分析;要对极端灾害天气、地质灾害风险提前进行风险分析研判,制定特殊防范、停止作业等管控措施做好防范。在极端灾害天气、地质灾害发生时原则上不得进行检维修、装卸、特殊作业、开停车等作业。
四、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
要督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等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制定完善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地质灾害风险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确保应急处置需要。针对极端灾害天气、地质灾害风险强化企业员工的自我防护、应急处置知识和能力,防范次生事故的发生,保证人员安全。
请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有关企业,督促企业抓好贯彻落实。
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