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在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安阳段采取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20日0时至7月2日6时,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京港澳与连霍高速公路互通的刘江立交桥)至安阳段(豫冀省界),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二、禁止通行路段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选择大广等其他高速公路绕行或就近驶离高速公路。通过京港澳高速公路由河北驶入我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在安阳北站驶离高速公路。
三、京港澳高速公路郑州至安阳段沿线服务区加油(气)站燃油(气)配送车辆,应当在每日8时至20时经由配送目的地与收费站之间最近路线配送。配送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遵守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遇恶劣天气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自觉服从指挥疏导,依法守规安全行驶。
五、对违反禁止通行规定,违法通行的车辆及驾驶人,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河南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