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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1年度粉尘涉爆工贸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1-10-18   【打印【关闭】
      各区应急管理局:
      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沪安委会〔2020〕8号)和《关于全面加强本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沪应急执法〔2020〕69号)要求,结合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对各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排查掌握的涉粉作业30人及以上粉尘涉爆工贸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法情况
      经过前几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全市已排查掌握的涉粉作业30人及以上粉尘涉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已基本完成整改闭环,安全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2021年,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共执法检查相关企业48家,发现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限空间作业等非粉尘涉爆类违法行为28条,责令限期整改15家,行政处罚9家,罚款70万元。
      二、主要问题
      (一)基础数据排摸不清。粉尘种类排摸不清。上海跃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静电喷涂装置存在环氧树脂粉尘,该粉尘在《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中被明确为可燃性粉尘,但是属地监管部门报送的数据中仅显示存在木粉尘。涉粉作业人数排摸不实。上海舒曼卫浴有限公司、上海永佳家具有限公司等企业均按照企业员工总数报送涉粉作业人数,与现场作业实际情况不符。
      (二)动态化监管不足。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宏远发展(上海)有限公司等企业被纳入2019年度粉尘涉爆工贸企业名单,在企业生产经营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被属地监管部门从2020年度名单中无端剔除,造成监管缺位。上海万诚家具有限公司等企业迁出或迁入,属地监管部门未能及时跟踪掌握相关信息,并向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三)安全管理能力不强。在消除粉尘涉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实施粉尘防爆设施改造升级的同时,上海后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安硕文教用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特吕茨施勒纺织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等企业在整体安全管理能力上未能同步提升,仍然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铸造熔炼炉炉底积水、油漆仓库和喷漆室内未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其他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摸清企业底数,完善监管台账。各区应急管理局要继续将粉尘涉爆企业的再排查、再摸底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在已上报备案的《2020年度粉尘防爆基础情况调查表》基础上,认真核对相关企业涉及的粉尘是否可爆、涉粉作业人数是否准确。对关停或搬迁的相关企业要确认其去向,对新迁入的企业要及时掌握是否存在爆炸性粉尘风险,防止失控漏管,实现闭环管理。有关动态变化情况要及时向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二)加大隐患查处,严格对标执法。各区应急管理局要严格按照《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以及《粉尘爆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验收规范》(DB31/T 1308-2021)的要求,充分依托现有专业技术服务和支撑,进一步对标对表从严执法,不放过任何一处粉尘涉爆安全隐患。
      (三)树立规范典型,提升安全本质度。各区应急管理局要通过树立样板企业、召开企业管理交流会议等方式,强化示范引领、彰显整改成效。要进一步推广湿式除尘工艺、监测报警装置、“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先进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切实防范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请各区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2021年度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以及《2021年度粉尘防爆基础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报送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 
附件:2021年度粉尘防爆基础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