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底,企业进入生产高峰。为进一步强化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稳定,结合冬季低温、冰雪、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市应急局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化工 危险化学品 医药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12日
2021年天津市化工 危险化学品 医药企业 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攻坚之年取得实效,强化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冬季生产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控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高质量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任务,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
三、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1月21日)
各区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督促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分级检查和市级督查阶段(11月22日至2022年2月21日)
各区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功能区)对本辖区内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区应急局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市应急局派出执法检查组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和执法检查。
四、重点检查整治内容
(一)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检查企业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是否采取可靠的防火、防冻、防凝、防爆、防泄漏、防静电、防中毒、防滑跌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冻、防滑、防中毒等劳动保护用品。
(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情况。检查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管控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充分利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自查自报,发现隐患是否及时整改闭环管理;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风险辨识管控制度。
(五)危险化学品储存情况。检查企业储存场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情况,是否存在禁忌物质混放、混存情况。
(六)罐区等储存场所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健全完善监测监控设施,是否定期检测,储罐管线阀门、机泵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
(七)特殊作业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审批制度并严格落实。
(八)承包商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是否选用符合资质的承包商,并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九)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是否配足配齐应急储备物资,是否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十)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建立完善情况、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情况等。
(十一)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高后果区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检查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等高风险管控安全风险评价情况,督促有关企业按照“一区一案”要求落实物防、人防、技防等管控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区应急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地认识到岁末年初生产高峰和冬季恶劣天气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因素,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关注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预报预警,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认真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季节特点,坚持统筹兼顾。各区应急局、各单位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检查,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全面系统规范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分级精准管理。要结合两办意见的贯彻落实、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三)加强值班值守,有效应对风险。各区应急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重点企业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资源落实到位。要密切关注低温、大风、大雾、冰雪等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四)强化执法检查,严打非法违法。各级执法部门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严格落实“四铁”、“六必”工作要求,突出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做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较大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督办整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典型违法违规企业严格处罚,采取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信息公示、公开曝光等方式加大惩戒力度。
(五)及时汇总信息,做好信息报送。各区应急局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30日前报送市应急局危化监管处,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2022年2月25日前报送市应急局危化监管处。(邮箱:whjgc@tj.gov.cn)
来源:天津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