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深入推进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倒逼“四位一体”责任有效落实,提出如下意见。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四位一体”工作要求,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都要从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廉政建设、涉黑涉恶等方面进行周密调查取证,全面倒查生产安全情况、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作为认定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重要依据,严格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更好地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工作重点
(一)聚焦安全生产倒查责任
1.在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倒查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是否组织开展企业“开工第一课”活动,是否开展警示教育,是否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
2.在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方面。倒查各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事故单位是否经常梳理自查,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着力解决影响行业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矿山、燃气、消防、渔业、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是否以零容忍态度制度化排查整治各类隐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在强化监管执法方面。倒查各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主管职责。是否精准落实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完善问题解决直通车制度,“点穴式”促进企业解决问题隐患。是否认真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把风险大、隐患多的中小企业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否常态化组织开展异地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
4.在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倒查各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是否督促企业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是否督促企业按要求配齐配强安全总监。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对受理的举报线索,认真核实、跟进执法、跟踪督办、严厉查处,对举报人及时兑现奖励政策。
(二)聚焦作风建设倒查责任
5.在强化作风建设方面。倒查有关部门是否开展倡树“严、真、细、实、快”安全生产工作作风建设活动,在抓安全生产工作上是否存在应付了事,只求形式、不求落实,对具体制度落实不严谨,工作标准低,工作效率低;对上级部署只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没有制定具体制度规范等问题。是否通过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及时发现安全生产作风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6.在整顿作风突出问题方面。倒查有关部门是否开展作风集中整顿行动,在工作中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跑风漏气、执法不严,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对许可要件只进行形式审查,对许可事项未进行动态监管和事中事后检查;是否存在对企业只检查、没有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没有跟进整改和处罚,责令整改没有跟进复查等问题。
7.在实施能力提升和服务基层方面。倒查各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是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是否开展“学法用法守法”和“岗位练兵”活动;是否制定有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细化更新,具有针对性、实操性,是否开展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是否开展“我为基层办实事”实践活动。
(三)聚焦惩治腐败倒查责任
8.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倒查各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是否从源头排查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和行业监管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廉政风险点,是否建立廉政风险点清单。是否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9.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方面。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爆、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倒查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在矿权设立、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资质审批、安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等重点环节是否真正加强监督管理,是否实行依法上会决策、公开办理,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是否存在索取、收受、借用管理对象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许可审批、审查验收等腐败行为。
10.在开展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专项整治方面。倒查各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是否规范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资质管理,是否严格评价、考核、验收报告质量审查,是否把“谁签字、谁负责、终身追责”要求落实到位。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聚焦扫黑除恶倒查责任
11.在开展“固本清源”专项行动方面。对资源开发、工程建设、交通运输、仓储物流、渔业捕捞等重点行业领域,倒查有关部门和企业是否存在矿权非法转让、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存在垄断渣土车、危化品运输车、渔船、客运车辆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霸”“市霸”“渔霸”,是否存在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暴力承揽工程、恶意竞标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
12.在严惩涉黑涉恶“保护伞”方面。倒查有关部门是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行动,是否坚持“一案双查”,是否存在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四位一体”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调查组长负责制,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周密组织实施,深挖“四位一体”方面存在问题,从严从细从实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健全完善事故调查协调工作机制。事故调查组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政法机关的沟通衔接,探索建立提前介入、紧密配合、会商联动、运转高效的事故调查协调工作机制。调查发现“四位一体”方面相关线索,要按程序规定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时效和质量。
(三)确保事故调查处理实效。要紧紧围绕“四位一体”工作要求,严把事故调查处理审查关,对发现问题要严惩重处,绝不姑息迁就。要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确保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切实达到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