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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京、安徽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022-06-24   【打印【关闭】
      上海市
      6月18日4时30分左右,上海石化化工部乙二醇装置区域发生火情,目前相关救援处置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之中。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强现场指挥,科学救援,严防次生灾害。为深刻吸取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立即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坚决扛起促发展、保安全的重大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防范“两手抓、两手硬”各项工作措施。要保持清醒头脑,树牢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消除畏难情绪,始终坚持如履薄冰、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坚决把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全面从严“查问题、补短板、固底板”,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二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近期国内事故以及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企业存在安全意识淡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严格遵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有岗必有责、有责必担责、失职必追责”原则,严控“四条红线”,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突击检查、现场考核、视频监控等方式,依托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监督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尽职履责,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 加大整治提升力度,统筹好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 “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市人大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检查等活动,对标《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以及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统筹落实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各项任务。要重点聚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整治、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整治等任务,严格定方案、查隐患、抓整改、促提升,确保各项任务分工责任落实、稳步推进,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 做好监督指导服务,强化开停车、检维修等作业管理
      化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作业,危险性高、风险大,作业人员密集,一旦处置不当或出现异常,极易引发重特大事故,历来是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环节。当前正值企业全面集中复工复产阶段,开停车、检维修作业频繁。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开停车、检维修作业环节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强化监督指导服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措施,确保安全。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开停车、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合理制定开停车、检维修作业计划,科学制定作业方案,做好风险分析,严格作业许可,加强作业现场控制和监督检查,强化承包商作业的组织、指挥、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
      五 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形势,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配足配强人员力量,备足备齐应急物资,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尤其是企业领导、技术团队和驻企安全专家等人员要落实值班值守任务,对突发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果断采取处置措施,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到位。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情况,严防信息报送迟报、漏报、瞒报和突发事件延误处置等情况。
      六 落实暑汛期安全工作,做到早研判、早预警、早防范
      当前正值暑汛期,高温、台风、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增多,易对化工装置运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产生不利影响。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汛期安全防范,加强值班值守、研判分析、预报预警,紧盯防汛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加密监测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落实防雷、防汛等安全措施。要坚持安全生产紧上加紧、严上加严、实上加实,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落细落实责任措施,坚决稳控安全生产形势。
      北京市
      为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提升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北京市应急局立即组织全市各区和重点企业召开专题会,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对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会议指出
      北京作为首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重大。近年来,本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各区和各危化品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首都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
      一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区、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有关要求,立即行动起来,深入开展危化品安全大检查。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开展全覆盖的检查,不留死角。各区要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尤其针对近期事故同类装置和高风险部位开展排查,对检查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二是加快推进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是今年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一项重点任务。各区、各企业务必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力争在九月底前高质量完成风险集中治理工作,争当全国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的排头兵。其中: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和危化品登记系统推广应用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
      三是深入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各区、各企业要集中精神、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重点攻坚突破重点整治任务。要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快推进控制室和机柜间抗爆改造,完成重点岗位人员专业学历达标,加快推进涉及苯乙烯、丁二烯、老旧装置、大型油储基地、油气长输管道问题隐患整改。房山区、大兴区、顺义区等危化品重点区要加大监管力度,拿出实招、硬招、狠招,推进重点企业整改和重点整治任务落实。
      四是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各区要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本年度第一次重大危险源区级全覆盖交叉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自查自改的质量、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线上录入问题隐患并实施整改情况。要认真落实5月30日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点评会议要求,强化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强化对易受外界影响腐蚀、减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发现企业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整改。
      五是加强使用环节安全监管。各区要督促科技、教育、卫生、城市管理、水务等部门加强对科研实验室、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水处理企业等危化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提高涉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使用环节事故多发势头。
      当前,正值夏季、汛期,高温、雷电、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增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各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夏季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防水、防潮、防暴晒等相关措施,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夏季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安徽省
      高温汛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近期,全国相继发生广东茂名石化“6·8”火灾事故、甘肃兰州滨农科技“6·16”爆炸事故、上海石化“6·18”火灾事故。5月份我省还发生了昊源化工“5·11”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感紧迫感。近期连续发生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暴露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依然十分突出,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各地、各级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摒除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坚定树立事故可防、事在人为的信心和决心,聚焦“一防三提升”(即: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技能素质、智能信息化水平),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以进度推进、质量把控和阶段性成果应用为抓手,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有力有效保安全、保稳定、保发展。
      二、切实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查,深入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包保责任,严格落实日常巡检制度,加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巡检频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突出加强对石油化工、氯碱、煤化工、合成氨、硝酸铵等高风险企业以及液化烃球罐区的风险管控,全面摸清底数,抓好安全风险排查和深度评估,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管控安全风险。要充分利用物联网监测预警手段,及时处理温度、压力、液位、有毒可燃气体等报警、预警信息,确保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三、突出加强高危作业安全管理。要指导督促企业加强检(维)修、开(停)车、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等高危作业的安全管理,全面辨识管控高危作业安全风险,严格作业票审查审批,认真开展安全交底并逐项确认安全措施,全程安排具备监护能力人员实施现场监护。强化高危作业应急准备,作业现场配齐必要应急装备,确保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科学处置,严防事态扩大。
      四、全面加强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要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和维修保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坚决杜绝设施设备带病运行。要优化设备选型和质量把关,防止因设备缺陷或质量不达标影响安全。要定期对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泄漏检测、风险辨识和评估;定期监(检)测检查关键设备、连续监(检)测检查仪表,定期检查压力管道阀门、螺栓等附件的安全状态,强化对带压设备易腐蚀部位和易受气液冲刷部位减薄情况的监(检)测检查,及时消除静设备密封件、动设备易损件的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泄漏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依法查处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不达标、“带病运行”等突出问题。要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常态化开展外部隐患和管道本体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巡检力度,严格落实高后果区、地质灾害多发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六、切实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管理。要按照《安徽省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相关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化学品鉴定及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等,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要全面摸排环保设施中涉及烘干工序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强化设计诊断和安全风险评估。各级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强化监管执法和联合执法,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七、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7月中旬以前,各地要以工业园区(含化工园区)以及停产企业、“僵尸企业”为重点,借助社会监督和群众信访举报以及电、气、水等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全面排查违法分包转包和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危险化学品)产品等行为,摸清非法违法“小化工”底数,建立整治清单台账,逐项开展整治。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基层排查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安全生产法规定,加强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确保工作实效。
      八、加强高温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各地要督促企业依法开展防雷、防静电检测,配备好排水挡水等设施,调试好降温泄压等安全设施,防止雷击、暴雨和高温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遇有突发情况拉得出、打的赢。
      各地要督促本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严从细抓好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确保生产安全。 
      郑重声明:
      新闻来源:上海应急管理、北京应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内容汇总由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收集整理,转载请标明出处,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