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天津公安机关始终以查隐患、防事故为工作重点,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快查处涉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涉危爆物品的违法犯罪。近日,天津公安机关相继破获三起案件,及时消除了风险隐患,极大震慑了涉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
一、徐某等5人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
天津公安机关接到天津海关通报,在某查验堆场,发现以玻璃壶、塑料衣架、塑料玩具为品名报关出口的集装箱内藏有烟花爆竹100余吨。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周某、卢某珍为获取高额利益,在黄某某、卢某明的协助下,从外省市采购、监装6个集装箱的烟花爆竹,并在集装箱开门处用日用品进行伪装,妄图以瞒报的方式进行报关出口。5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审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陈某某、张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案
天津公安机关接报线索并查明,天津某化工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陈某某及其委托人张某在明知张某所找司机、车辆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情况下,仍将百余吨危险化学品装进集装箱进行运输。目前,陈某某、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三、任某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案
天津公安机关经工作查明,任某某在明知汞为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情况下,仍将2000余千克桶装汞装进集装箱内,并委托司机王某某驾驶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货车将集装箱从外省市运至天津市。目前,任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近年来,天津公安机关通过与海关、海事等部门建立线索移交核查协作机制,实行“一线索一专班”,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存储、货代、报关等各环节深挖线索,全链条核查,并加强与检法机关会商,有效提高了打击质效;积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严格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未经批准进入限行区域等各类违法行为;梳理研判危化品运输企业所属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评价企业交通安全风险,及时预警提示,对连续多次高风险的运输企业进行曝光警示;综合运用各类方法手段,确保对涉危险化学品违法犯罪予以全覆盖、全链条打击。
下一步,天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的管控,特别是加强对危爆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天津公安机关提示相关企业经营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要遵纪守法,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者,将面临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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