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宜春市醇类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部门联动,筑牢醇类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防线。宜春市各行业领域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严格执法检查,以铁腕手段、铁心硬手,严肃查处醇类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宜春市近期公布5起醇类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案件一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对宜春市某经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2年10月25日,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对宜春市某经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甲醇及分装的产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甲醇无安全周知卡,分装产品无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针对以上情况,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消除隐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二
樟树市应急管理局、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樟树市某化工产品厂违法经营甲醇行为进行查处
2022年12月8日,樟树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樟树市某化工产品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超许可范围经营,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未张贴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从业人员未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
针对以上情况,樟树市应急管理局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经营,樟树市某化工产品厂已按照要求将储罐清空并进行了处理。
案件三
樟树市应急管理局、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樟树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经营甲醇行为进行查处
2022年12月8日,樟树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樟树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超许可范围经营,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未张贴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从业人员未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
针对以上情况,樟树市应急管理局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经营;樟树市消防救援大队将现场进行查封并督促该公司将埋地储罐及时清空安全处置。
案件四
铜鼓县整治烟花爆竹和醇基燃料工作专班现场查获一起违法运输、销售醇基燃料违法行为
2022年12月7日,铜鼓县整治烟花爆竹和醇基燃料工作专班现场查获一起违法运输、销售醇基燃料违法行为:慎某一行3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情况,走国道以厢式货车运输2吨醇基燃料至铜鼓,并销售给铜鼓县当地餐饮企业。
针对以上情况,铜鼓县交通运输局对该厢式货车进行了现场扣押,对慎某等人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件五
万载县应急管理局对宜春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违法经营甲醇行为进行查处
2022年11月14日,万载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联合万载县市场监管局对宜春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甲醇、现场调配醇基燃料等违法行为。
针对以上情况,万载县应急管理局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同时,已依法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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