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月份,新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长时间的追踪调查,发现国内许多普货罐车运输的液体并不固定,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为了节省开支,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有些食用油厂家也没有严格把关,不按规定去检查罐体是否洁净,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
5月16日,一辆车牌号为冀E**65Z的罐车从宁夏到秦皇岛运送煤制油。5月21日上午10点,这辆罐车顺利驶入了汇福粮油集团的生产厂区。直到此时,自从卸完煤制油后这辆罐车都没有去洗罐。一个小时后,这辆罐车满载货物从厂区驶出。厂区门卫留存的运输单据显示,这辆罐车进厂装载的货物是一级豆油,货物净重为31.86吨。
罐车卸完煤制油,未清洗储存罐就直接装上食用油继续运输?有罐车司机透露,食品类液体和化工液体运输混用且不清洗,已是罐车运输行业里公开的秘密。记者追踪调查发现,国内许多普货油罐车运输的液体并不固定,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
罐车司机的爆料和媒体的追踪调查令人触目惊心。煤制油是一种由煤炭加工而来的化工液体,食用油是用来做什么的毋庸赘言。为避免“串味”,百姓在家炒菜,炒完一道后还会刷一下锅再炒另一道,运输食用油的罐车岂能如此“不讲究”?这不仅暴露出行业监管的漏洞,更关乎食品安全的底线。
事实上,我国于2014年6月开始实施的《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以下简称《运输规范》)中明确提到,运输散装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车辆,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或容器运输。该《运输规范》中还提到,装入油脂之前,应认真检查运输容器是否为专用容器以及容器是否清洁、干燥。
专家指出,尽管该《运输规范》只是推荐性的国家标准,而非强制性的国家标准,但也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企业标准可以比这个标准更严格,一般来说不能低于这个标准。换言之,推荐性的国家标准虽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却是行业自律的底线,是企业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
但现实中,一些罐车不仅没有做到专车专用,甚至连储存罐都不清洗,而是直接“混运”,埋下诸多食品安全隐患。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混运”现象并非个例,而是运输行业内的“潜规则”,散装食用油在长距离运输过程中几乎处于无监管的状态。
显然,“混运”背后是“利”字作祟。若专车专用,到站卸货后再返回装货,不可避免要跑一趟空车;若清洗储存罐,每次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为节省开支、降低成本,很多车队老板选择能省则省,既没有专车专用,也不洗罐。这个过程中,一些散装食用油生产厂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严格把关,不按规定去检查罐内是否洁净,而收货方检验手段过于单一,也无法发现问题。
目前我国在食用油运输方面尚无强制性国家标准,但这显然不是监管缺位的借口。监管部门应当主动作为,填补制度漏洞,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运输行为零容忍,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可控。
同时,压实散装食用油生产厂家和收货方的责任,消除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别给某些运输企业提供可乘之机。无论是卖油的厂家还是买油的公司,都应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管控,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底线。
总之,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必须坚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放过。罐车“混运”现象的曝光,再次敲响了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警钟。
(来源:新京报、羊城晚报,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