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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110余万元!非法经营柴油,刑事处罚!
2024-08-20   【打印【关闭】
近年来
随着柴油的需求量不断上升
不少不法分子也盯上这块“肥肉”
不顾柴油是危险化学物品的性质
在利益的驱使下
铤而走险非法买卖柴油
稍有不慎就容易造成较大火灾
致使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8月1日12时许,湖北荆州公安县公安局甘家厂派出所在工作中获得线索,有人涉嫌在辖区罗田寺村私自售卖柴油。得此线索后,该所民警迅速驱车前往现场进行突查,只见在该村某村民家门口停放着一辆油罐车,正通过加油枪向村民的油罐子里输送柴油,民警立即当场查扣,指挥油罐车的司机邹某暂停输送,传唤在场售卖柴油的邹某、孙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2名嫌疑人在今年取得了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合同,可以通过正规渠道采购柴油后运输至指定地点,但不具备储存和经营售卖的资质,然而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2人合谋私自购买柴油进行对外销售。当日9时许,嫌疑人邹某、孙某在辖区向村民售卖柴油1381.8升,现场查获的油罐车进行过改装,车上加装有加油枪和油表,俨然像一个设备齐全的移动“加油站”。
       据交代,2024年1月1日至今,邹某、孙某以7400元左右每吨的价格进购柴油,再以每吨成本价基础上加价300元左右进行非法销售,总销售金额高达110万元左右。经讯问,2人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对外售卖柴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嫌疑人邹某、孙某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工作
不仅危险系数高、专业性强
还关乎社会公共安全及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不但有着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荆州新闻网,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