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举报是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强化安全监管、精准查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力抓手。今年以来,各地积极发动群众举报,举报受理量、举报奖励金额再创新高,安全生产“人民防线”更加坚固。应急管理部公布各地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的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案例1:举报查处无证生产危险化学品
2024年7月,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北辰区某化工公司违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经查,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被注销,却违规使用甲醇、二甲苯、丙二醇甲醚、环氧树脂固化剂等原料生产环氧地坪涂料(属于危险化学品),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有关规定,北辰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规定(试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1.5万元。
案例2:举报查处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2024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凤山县某环保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经查,该公司的储存罐不具备危化品储存条件,却违规储存醇基燃料(危险化学品),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凤山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凤山县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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