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网讯 近日,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交通运输动力绿色低碳替代,为积极稳妥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强支撑。
《指导意见》明确了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目标,并围绕交通基础设施、运输装备、燃料供应、产业培育、要素保障等领域部署了8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
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鼓励利用交通基础设施周边未利用地和存量用地开发清洁能源,在公路沿线、城市周边区域等建设充(换)电站、加气站、加氢站。
在运输装备领域,积极推动液化天然气、生物柴油、绿醇、绿氨、绿氢等清洁能源在船舶上应用。
在燃料供应领域,加快突破绿色燃料生产技术瓶颈,逐步提高绿色燃料制备效率;推动建设一批绿色燃料生产基地,加快提升液化天然气、生物柴油、绿醇、绿氨、氢能、生物航油等供给能力;统筹交通运输装备绿色燃料需求,积极推进重点区域绿色燃料储运加注设施建设。
在产业培育领域,加快新型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氢燃料电池、绿色燃料等产业培育,保障上游原材料高质量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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