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5日起,在广州市越秀区全区、荔湾区部分区域(不含原芳村区区域和桥中街)、天河区珠江新城、番禺区大学城先行开展“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 在先行试点区域内,禁止生鲜家禽产品经营者饲养、存放、宰杀和出售鸡、鸭、鹅、鸽等活禽;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加工经营场所不得圈养、宰杀鸡、鸭、鹅、鸽等活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