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普通食品法》只对欧盟成员国有效。欧盟共有28个成员国,国土总面积为442万平方公里,人口超过5亿,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
由于《欧盟普通食品法》只对欧盟成员国有效,对进口食品和饲料来说,一旦进入欧盟境内,就要遵守欧盟食品溯源法。所以,欧盟对进口食品检查相当严格,因为他们对食品进口前无法溯源,必需通过严格的检验把不安全食品拒之于国门之外。
对出口食品来说,在食品离境前要遵守欧盟食品溯源法。如果欧盟成员国的食品监管部门认为出口食品不安全,尽管进口国没有提出禁止进口要求,涉案食品也不得出口。
《欧盟食品溯源实施细则》要求,食品经营者要记录每笔交易供应商和顾客的名字和地址,以及食品品质描述和交货日期,记录食品数量、批号等相关信息,如是“原料”还是“加工食品”等。
除了普通食品外,对一些特殊食品,如水果、蔬菜、牛肉、鱼、蜂蜜、橄榄油等,还有专门部门颁发的特别要求,以确保能追踪这些食品来源和信息的可靠性。
欧盟还专门对转基因食品制定了法律,要求食品里如果有转基因成分必须登记该转基因成分的来源,并在食品标签上用显眼的字体标明转基因成分,确保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选择自己喜欢的食品,知道自己吃到食品里含有什么成分。
食品在供给链上发生的任何物理位移和所有权转移,都要进行溯源登记。如果同一经营者转移食品储运地点,要进行溯源登记。如果在两个商人之间转移食品的所有权,而食品在仓库里不动,此时也被看作是食品供给链上的一个节点,也要进行溯源登记。
对下游而言,要一直登记到终端经营者,如零售商或餐馆。食品冷藏企业和运输企业,照样是商品供给链上的节点,它们同样要进行溯源登记。溯源信息必须包括供应商(上游)的姓名、地址和供应产品编码,顾客(下游)的姓名、地址、出售食品的物品编码,交货日期,重量或体积。除了这些基本信息外,经营者会提供更多信息,以赢得顾客的信任。
食品溯源不但要登记食品供给链上游信息,也要登记下游信息,这样,一旦某种食品出现问题,就可以立即通知上游企业,停止把原料继续向食品企业供给,等待调查处理;同时向下游追踪,让问题食品封存或召回。
有关食品安全的任何处置都要立即通知当地政府的食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根据需要启动“食品和饲料快速报警系统”。
欧盟要求溯源信息谁登记谁负责保存。欧盟法律并未规定食品溯源信息的保留期限,需要保留多久,这完全由经营者自己决定,一般按商业票据的保存年限保存,即5年。
食品溯源法规是一个法规系统,它包括很多食品法规,如牛肉标签法、鱼标签法、转基因标识法等。
欧洲委员会下设食品动物局,定期检查各国的食品溯源法规执行情况,确保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欧盟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生产,包括食品溯源制度。欧盟各成员国负责监督食品、饲料企业严格履行食品溯源法规,惩罚违法者。
食品监管的基本原则是,必须让消费者买到自己想买的食品,必须让消费者买到对健康无害或无副作用的食品,而且这是“由农场到餐桌”的整个食品供给链的监管。
4 用智能手机扫描就能获得详尽信息
在欧洲,消费者除了可以从食品标签的文字表述上获得溯源信息外,还可在商店的商品信息查询台上或在互联网上查到食品溯源信息。
现在,很多信息技术应用于食品溯源系统,如射频识别(RFID)、无线传感器网络(WSN)、全球产品电子编码体系(EPC)、物流跟踪定位技术(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条形码和二维码的广泛使用给消费者查询食品信息带来便利,购物时,只要用智能手机扫描一下食品标签上的条形码或二维码,就能立即获得该食品的详细信息,包括食品来源、食品生产和加工方法、食品冷藏链情况、暴露给潜在污染物的情况等等。不但食品的主料可以溯源,就连一些辅料也一样可以追溯。
欧盟从2000年开始,执行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统一编码理事会(UCC)的编码规则,食品标签上必须印有世界通用的EAN-13条形码,该编码开头的7-9位数字是企业身份代码(含国籍),接下来的3-5位数字是产品代码,最后一位数字是校验码。由于EAN-13条形码所含的信息有限,不能实现食品供给链的全程溯源,于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统一编码理事会又推出了UCC/EAN-128条形码,该编码标准被欧盟采纳,主要用于牛肉加工企业的溯源。
UCC/EAN-128条形码由多段代码组成,第一段代码用“(01)”指示,后面是EAN-13条形码;第二段用“(422)”指示,后面是牛的出生国;第三段代码用“(251)”指示,后面是牛的耳标代码,或用“(10)”指示,后面是批号代码;第四段代码用“(423)”指示,后面是牛的育肥国代码;第五段用“(7030)”指示,后面是屠宰商国家和屠宰商执照代码。从第六段代码起是分发商代码,可以加九段分发商代码,代码前的指示码依次是“(7031)”-“(7039)”。
对零售商来说,标签上一般用EAN-13条形码加文字表述相结合的方法,以便于消费者便捷地知道产品的基本信息。目前,欧盟正推广在肉制品的零售标签上印制UCC/EAN-128条形码。
5 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报警系统
欧洲在1979年就建立起“食品和饲料快速报警系统”(RASFF),《欧盟普通食品法》对该报警系统给予法律地位确认。该报警系统要求各成员国的食品监管部门必需时刻有人值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迅速交换信息,并果断采取恰当的措施。各国食品监管部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必须放在欧盟网站的专页上。
当一国市场上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该国要立即把有关情况报告给欧盟,欧盟根据情况来确定在欧盟其他国家采取何种行动,并把行动指令发给各成员国,如封存、召回、禁止进口、禁止出口等。
食品和饲料快速报警系统最高级别的就是“警报”,指市场上的食品、饲料以及与食品相关的物质被证实具有严重危害,需要立即采取行动,通常的行动就是封存和召回。“警报”向所有成员国发出,不管它们的市场上有没有与报警食品相关的食品,以便成员国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接下来的级别就是“警惕”,指市场上的食品、饲料以及与食品相关的物质虽然被证实有危险,但其严重性还不至于采取紧急行动,这种报警是让各成员国密切监管涉案食品。
最低级别的报警是“注意”,指食品、饲料以及与食品相关的物质只在一国出现安全问题,或尚未上市,或已退出市场,发出“注意”的报警让各成员国留意,防止其流入市场。
另外还有“禁止入境”告示。当一种进口食品被检查不符合欧洲标准时,发出这种报警,欧盟各成员国将不得允许这种食品入境。
除了上述报警外,食品和饲料快速报警系统还发布“情报”,只是为食品监管部门提供一些资讯。这些情报大多是根据媒体报道,以及一些研究机构的研究结果,或者是欧盟以外国家的食品安全事件发出。
2013年,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报警系统共接到成员国的3205条报警,其中596条为“警报”,442条为“警惕”,705条为“注意”,1462条为“禁止入境”。多数报警与进口食品有关,其次是欧盟及其成员国食品监管部门根据欧盟内部市场情况发出的,剩余报警是因消费者投诉、食品企业自查出问题和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发出的。
在这3205条报警中,涉及水果和蔬菜的最多,为642条;接下来是鱼及鱼产品为311条;排在第三位的是坚果和种子为272条;超过100条的还有肉类(不含家禽肉)250条;食品接触材料(包装、餐盘等)223条;家禽肉215条;饲料209条;保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156条;香草等调料138条;贝类产品123条;谷物及其产品112条。
在这些报警中,与来自中国的食品相关的报警在食品产地排名中名列前茅,共有151条,包括铬超标59条,黄曲霉毒素超标54条,锰超标38条。
6 欧盟食品溯源成功案例
2004年8月,荷兰国家食品监管部门从一家农场的牛奶中查出二恶英超标,他们立即查封了该牛奶厂的所有牛奶,并通过溯源系统沿着食品供给链向上游追踪奶牛和饲料的来源,向下游追踪牛奶的去向。很快查明,牛奶中的二恶英是被用于分割高质量土豆和低质量土豆的泥土感染了,是感染了二恶英泥土又感染了土豆,而土豆皮被用作奶牛饲料。
欧盟迅速启动食品和饲料快速报警系统,各国食品监管部门之间通过溯源信息交换,很快查明,感染了二恶英的泥土也供应给了荷兰、比利时、法国、德国的其他几家食品生产企业,有200多家农场使用了被二恶英泥土感染了的土豆皮。主管部门迅速查封了这些农场的牛奶。
食品溯源制度以及食品和饲料快速报警系统的建立,使欧盟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及时查明污染源以及所有被污染的食品和饲料的去向,迅速阻断了问题食品链,使受二恶英污染的乳制品未流入到消费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