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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出台两项甲醇燃料加注规范
2015-10-29   【打印【关闭】

    10月27日,工信部公布了《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和《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等2项甲醇燃料加注规范,以保证甲醇汽车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对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甲醇燃料加注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电气、报警和紧急切断系统、暖通、建筑物及绿化、工程施工等作出了要求。

    甲醇燃料加注站的设备、设施应选用适用甲醇燃料的材质。金属材料宜选用碳钢、不锈钢,不宜使用铝及铝合金、镀锌材料等;非金属材料宜选用氢化丁腈橡胶、氯丁橡胶、氟橡胶、缩醛树脂、尼龙、聚丙烯、聚四氟乙烯等材料,不宜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等接触甲醇燃料溶胀严重的材料。

    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设一级甲醇燃料加注站。

    《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对消防、清罐、检修、装卸、调配、储存、运输、加注、使用和安全管理等作了要求。

    规范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均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工艺过程中所接触化学品的理化特性,熟练掌握发生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方法。作业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常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场所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贮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