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港航海事局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学习《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安全监管的若干意见》(交水发〔2016〕13号)和《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深入分析湖北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2016年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和近阶段重点工作。会议由湖北省港航海事局局长、书记王阳红主持,局安委会成员及相关部门参会,并邀请专家解读事故原因。
会议认为,天津港“8·12”事故触目惊心,教训极其深刻,要深入学习,对照梳理,切实加强湖北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
会议指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职责移交以来,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安全监管机构编制、监管专项经费、监管制度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态势总体平稳。但仍然存在安全意识不够、隐患治理不彻底、监管力量不足、监管装备欠缺、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天津港“8·12”事故调查报告所反映出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也不同程度存在,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监管任务重、责任大。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梳理法定职责,完善制度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增强监管力量,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力夯实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基础,确保港口危险货物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可控。
一是对照检查、查找差距。要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报告专题学习,再加压力,再敲警钟。要对照事故调查报告逐一进行检查,举一反三,对号入座,梳理目前湖北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
二是系统梳理、明确职责。要结合新修订和即将出台的港口管理法律法规,系统梳理,明确管理职责。严格实施《湖北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强化考核,重点规范落实港口危险货物从业人员资质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港口危险货物申报,安全评价等制度。近期重点做好“黑码头”专项整治。
三是依法行政、严格准入。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实施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验收和港口经营许可,把好“源头关”。要尽快制定省局港口经营许可的工作流程。要筹备好推进“枢纽互通、港城融通、关检直通”现场会,把安全发展放在突出位置。争取政府层面出台深化改革加快港口转型升级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四是风险驱动、治理隐患。要借助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力量,开展“专家会诊”行动,确保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强化与海关、安监、消防、海事等部门协作。
五是加大投入、提升能力。要尽快跟踪落实局内设港口安全监管机构设置。要用好港口危险品安全管理专项经费,加强装备建设和人员培训,促进港口安全监管设施、装备、人员素质、执法规范化方面显著提升。要确保《湖北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基础信息系统》年内上线试运行,尽早实现视频监控功能全覆盖。
六是预案预演、保障应急。要突出主题、精心谋划,举办一次较大规模的港口安全应急演练,增进部门之间合作,锻炼队伍。要结合最新要求和实际,修订《湖北省水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市州建立完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