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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出台意见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源头治理风险管控
2016-11-21   【打印【关闭】
    20日,从烟台市政府办公室传来消息,日前印发实施的《烟台市标本兼治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方案》中提出,烟台市将于2018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整治、社会共治、智慧监管、应急管理”系统性、整体性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体系,实现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目标。
    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从源头治理。烟台市将严格规划准入,各级政府和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安全专项规划制度,把安全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严禁在人口密集区周边新建高风险项目。在已建成高风险项目周边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范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标准要求的企业。原则上不再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1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核准(备案)审批权限一律上收由设区的市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45万吨/年的煤矿和新建生产能力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自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新增产能技术改造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增项目。原则上不再审批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项目,确需批建的,铁矿生产能力必须达到30万吨/年,金矿生产能力必须达到6万吨/年,粘土矿生产能力必须达到5万吨/年,且须经省联席会议联审报省政府审批;暂停审批新建石膏矿山;对达不到《山东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规范》的矿山一律不得生产。
    强力推动淘汰退出落后产能
    市提出,严格工艺设备标准和从业人员资质准入。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从严控制使用旧设备,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倒逼企业采用先进安全可靠的工艺装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明确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素质要求,从事高处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开展安全资质专项整治。
    下一步,将强力推动淘汰退出落后产能。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及时注销到期不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关闭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资金奖补等途径,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扭转无望的企业主动退出。
    懒政怠政必须问责到位
    在隐患整治方面,烟台市将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凡是发现企业不围绕风险点和风险管控措施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上限经济处罚;凡是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对存有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的“僵尸企业”,一律依法关闭,发证机关要依法吊销企业相关证照。
    烟台市将健全完善遏制重特大事故责任制,对在遏制较大以上事故过程中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积极主动、被动应附、懒政怠政的必须问责到位,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