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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把自己名字公示让社会监督
2017-02-22   【打印【关闭】

    作为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很多都是长途行程,在这种长期处于狭小封闭的驾驶环境中,驾驶者的精神状态和行为状态开始松懈,极容易产生侥幸心理,导致驾驶随意疯狂,危险驾驶行为屡屡出现,从而造成危险品驾驶员的社会地位堪忧甚至还在恶化。尽管出了恶性事故,但只是个案,要想扭转公众对危险品驾驶员的看法,只能从驾驶行为的转变开始,让危险品驾运群体得到社会的认同,让他们受到应有的尊重,把更好正能量传播出去。 

    东南亚国家对驾驶行为管理探索和经验:卡车车箱尾部都贴有明显标识。车辆安全管理部门借此可以让社会公开监督车辆也就是驾驶员的行为,让驾驶者感觉自己行为暴露在众人的眼前受到监督,进而大大降低危险驾驶行为的概率。同时考虑到更多安全性,在合理改装后的卡车货箱车的尾部都有非常明显的最高车速和限载人数的明显标识。

 

 

    台湾地区对驾驶行为管理探索和经验:随处可见车尾两个独特标识赫然在目,一个是车辆所属公司的客服电话,另外一个就是驾驶本车的驾驶员的名字。从个体司机开始推广,最终由政府车辆主管部门在全台湾用法律的办法进行广泛推广。事故率明显降低。

 

 

    反观内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行业,面对重卡、罐式、厢式等等这类高危险性的特殊车辆,驾驶行为对安全行车具有直接影响。对此,或许台湾对驾驶员行为管理的探索和经验值得我们好好借鉴。

 

 

    将驾驶员姓名公示接受监督这一举措,相信会有很多驾驶员会有所顾忌,担心自己的隐私受到伤害,或者在没有确切证据、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下,也会存在恶意举报的情况,最终受伤的还是驾驶员。但是,我们想要摆脱“流动炸弹称号”,就必须从最根本的行为规范抓起,或许最先倡导身体力行的人会吃点亏,但僵持下去,只能是发展无果,我们更希望用安全驾驶行为转变大家对危险货物运输的错误认知,从而获得社会认同,形成良性循环。

    站在行业发展角度,分会还是希望呼吁大家推动名字公示措施,无论何种工作,都无高低贵贱之分,真正把这句话落了地,建立驾驶员与社会基本的互相尊重,让驾驶员与社会形成良好的互动。同时建立公平公正的体系支撑,不让好人吃亏受委屈,不让坏人逍遥法外,这样才能长久坚持,优化投诉、规范驾驶,最终摘掉看扁驾驶员这个有色眼镜,建立一个交通管理老大难问题的有效的解决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