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日11时38分,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境内厦蓉高速益将互通出口到G357国道3.5公里处,发生一起液化天然气槽罐车翻车事故,造成副驾驶人员右膝盖挫伤,未发生天然气泄漏。
经核实,事故槽罐车属于中山海惠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专用运输车辆(车牌号码为粤T89373 、拖挂槽罐车牌为粤T5898),计划从广东省东莞市前往江西萍乡,途经汝城县境内时,因其运输线路未报备,被湖南郴州高速交警支队桂东大队要求驶离高速,该车辆从湘深高速汝城县井坡出口驶离高速,在行驶至事故发生地时,因驾驶员对路窄、坡陡、弯急的路况不熟悉,造成转弯半径不够而翻入山间的沟坑之中。
14:50分接到事故抢险指令后,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立即进行紧急调度,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安排人员前往市应急指挥中心集结。在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决定启动《郴州市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由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主任何丽娟带队组织燃气安全专家欧阳云、李斌、许永红和华润公司燃气抢险队队伍赶赴事故现场。
经专家抢险组现场认真检查,槽罐车主车架未发生损坏,罐体表面擦伤而没有破裂、后部仪表和管道未发生损伤,罐内压力未发生变化,车体保护罩严重损坏,液化天然气未发生泄漏。但现场作业面小无法停放大型汽车式起重机,周边林木茂盛、通风性差造成液化天然气气化扩散不佳等种种不利状况,可能导致救援时起重机倾翻、液化天然气槽车脱落、天然气发生泄漏和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情况。
面对这一新的难题,为保证安全高效快速地处置这一事故,当晚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汝城县人民政府和燃气安全专家、特种设备安全专家当即组织抢险救援研讨会,经充分讨论、考虑。
决定:抢险处置行动于5月3日上午8点开始,在罐内压力正常符合起吊条件的情况下,对事故车辆直接进行重罐整体吊装、扶正、撤离并运送至汝城县中天LNG气化站进行液化天然气卸装;同时对可能发生的起重机侧翻、槽车脱落、天然气引发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做出具体针对的后续备用处置方案。会后,汝城县人民政府按照抢救处置方案进行人力动员以及对防爆工具、防爆灯具、堵漏塞、木板、枕木、棉被、环卫晒水车等应急物质和设备进行调配。
5月3日8时,抢险处置行动正式开始,除行动所需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全部撤离现场一公里外。在事故抢险现场,调配80吨和130吨汽车式起重机进行双机抬吊,历时近12个小时的准备和起吊后,事故车辆被顺利整体吊装和扶正,随即通过重新调配来的牵引车辆实施罐体组装对接,并在交警、消防、应急、城管等部门的全程护送下,于20时30分运至汝城县中天LNG气化站;截至5月4日10时15分,事故槽车内的液化天然气基本卸装完毕,少许余量在安全的前提下放散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