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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有关化工医药企业事故情况的通报
2020-05-25   【打印【关闭】
 
      各区县(自治县)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2020年5月3日,位于北碚区的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301车间,重庆市自立机电开发有限公司一电工在从事外包作业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4日,位于长寿区的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杀螟丹装置母液浓缩岗位操作人员放料离心作业时,发生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上述两起事故暴露出相关企业涉毒等重点环节、场所安全风险辨识存在漏洞,管控不到位,对相关报警信息置若罔闻;涉及用电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落实,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对外来承包商管理不严格,对相关业人员培训、教育缺失等问题,反映出企业在全员安全责任落实、风险分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化工过程管理水平不高,不知道、想不到、做不到问题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按照“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促进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抓好警示教育,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深刻吸取上述两起事故及江苏响水“3·21”、河南义马“7·19”等典型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在讲事故原因、讲问题、讲风险、讲后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查反思,查意识责任、制度落实、培训教育、过程管理,重点分析、挖掘在经验管理、无知无畏、冒险作业、违章蛮干等方面的问题,切实增强全员责任敬畏意识、安全风险意识、遵章守纪意识、严格管理意识,做到管事的按制度管、做事的按规矩做,真正从思想和行动上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在源头、落到一线,增强防范事故的主动性。
      二、开展类比排查,加强过程管理。
      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按照《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与监督检查一体化清单》(以下简称“一导则一清单”),落实全员责任,全面辨识和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一是要重点针对涉毒安全风险排查,全面摸排和掌握企业涉及有毒气体的装置设施完好情况、自动化控制情况、监测报警设施配备情况、风险警示公告情况、人员受教育背景及培训情况等。二是加强特殊作业管理。对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落实作业审批、风险分析、现场监督、视频录像、作业确认等制度,严防“三违”作业。三是加强承包商管理。有关企业严格相关人员资质审查,选用具备相应资质、安全信誉好的企业从事外包作业。要将外包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风险研判、现场监督等作业全过程纳入本单位“一体化”管理,防止以包代管、放任不管引发事故。
      三、结合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检查督导、全国“两会”保安全执法、危化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加强对涉燃、涉爆、涉毒企业的检查执法,对涉及重大危险源、有毒气体、特殊作业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格处罚,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对标“一导则一清单”,抓实抓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防范。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4日
附件:重庆市涉毒性气体作业岗位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