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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联化科技申请复产获积极进展,“3·21”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稳步推进
2020-06-30   【打印【关闭】
      6月24日,响水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一则公告《关于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和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通过县级复产验收的公示》,预示着响水县化工生产企业复产工作正稳步推进。
      根据市化治办《关于印发<盐城市停产整治化工生产企业复产工作流程>的通知》(盐化治办〔2019〕5号)精神,我县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一车间1500t/a联苯菊酯原药项目、六车间2000t/a索酚磺酰胺项目、四车间500t/aFL222(部分工艺单元)项目、九车间200t/aMTF项目、十五车间250t/aMAT26和150t/aDBEDA项目”等6条生产线项目和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一车间300t/aA-NBE项目、四车间1500t/a对氯苯腈、1000t/a2,6-二氯苯腈项目”等3条生产线项目复产申请通过园区初审以及县相关部门验收,具备报请市级复核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4日至7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县化治办联系。
      联系人:薛春燕,联系电话:69800607。
响水县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3·21”响水事故发生后,2019年8月26日,盐城市化工生产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盐城市停产整治化工生产企业复产工作流程的通知》。根据文件显示:企业无权自行复产,且还要通过层层审批。
      (1)首先要企业向所在的化工园区提出申请,由园区进行一整套的审查以后,向所在的县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呈报申请;
      (2)县级人民政府收到园区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再进行一整套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政府复核;
      (3)市政府接到县级申请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市化治办组织相关部门再去企业现场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4)经市政府书面批复同意后,企业方可生产。
      目前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复产工作,虽然只是进行到了县级验收,等待报市政府复核阶段,但对整个响水化工园区来说,却是一个好的开端。
副市长检查指导“3·21”善后处置工作
      6月22日下午,盐城市副市长、响水县委书记顾云岭检查指导“3·21”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顾云岭先后深入天嘉宜核心区围堰、四排河、新污水处理厂、江苏联化科技、芬顿池等现场,与相关负责同志深入交流,详细查看了解园区防汛和污水处理等工作,研究会办相关具体问题。
      顾云岭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在线监测、24小时值班值守,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推进善后处置各项工作。要把防汛工作当成当前头等大事,高度重视汛期安全,全力推进园区污水处置,尽快畅通园区水系,确保不让一滴污水不经处理排入灌河。
      顾云岭强调,要进一步优化防汛工作预案,扎实做好防汛减灾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平稳度汛。要保重点,确保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开足马力,合理调整运行工艺,保证出水水质达标。要做好人力、机械、防汛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响。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有序推进退出企业拆除工作,加强拆除施工企业安全监管,确保企业拆除过程中万无一失。
      来源:响水县人民政府 “三联碳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