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京组织召开货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专题座谈会。会议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主持,部分会员单位、有关设备企业负责同志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今年年初,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颁布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令2014年第5号”),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要求在“令2014年第5号”实施前已经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当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据此,各地管理部门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会上,企业代表反映了各地货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的有关情况,提出了各地有关部门在推进此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政策建议。代表们普遍反映,为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经济安全,企业愿意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货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一些地方有关部门在推进此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贺登才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贯彻实施“令2014年第5号”非常重要,又很紧迫。应该本着有利于加强行业监管,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有利于推进物流业信息化建设,提升行业运营服务水平;有利于物流企业加强管理、改进服务、降低成本。对于大家反映的目前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他归纳为,主要是选择少、费用高、程序多、服务差。他对企业提出的基本诉求归纳为:一是要统一,包括标准统一、认证统一、服务统一,各地都应贯彻全国统一标准,不要层层认证,为企业提供便利。二是要开放,包括准入开放、数据开放和价格开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给企业更多的选择权。三是要兼容,包括现有终端要兼容,减轻企业负担;企业需要与政府监管兼容,实现信息共享;政府部门间兼容,避免一辆车安装多个终端。他表示,要抓紧梳理企业意见和建议,尽快提交政府决策部门,以利于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最后,他介绍了国家有关政策推进情况,通报了中物联最近开展的有关工作。他强调,中物联作为行业社团组织,将积极反映企业诉求,服务政府工作,努力推动物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