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根据《章程》及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以及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4〕38号)精神,近日分别批复新设立了“物流金融专业委员会”、“医药物流分会”两个分支机构。
近年来,我国物流金融发展迅速,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企业已达3000多家,银行、投资机构、保险公司、融资中介以及大型物流供应链企业纷纷推出针对物流行业的相关金融服务产品,仅2013年物流金融市场的资金量就达3万亿元人民币,为相关物流企业带来的综合收益超过200亿元。为加强物流金融领域的规范服务和行业自律,中物联根据《章程》规定及理事会决议,决定设立“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金融专业委员会”。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会”经过近年来的积极筹备,目前已经具备面向行业开展服务的条件,中物联决定该分会从2014年7月18日起正式开展工作。
中物联要求新设立的两家分支机构,严格按照中物联章程和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规范运作,逐步形成符合各自行业特色的服务品牌和服务体系,为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