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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化工安全法律责任 丁晓阳 索理思化工 亚太区环境健康安全与法规事务经理
2015-07-16   【打印【关闭】
    各位早上好,感谢会议的邀请。刚才听了冯总的演讲,非常有启发。作为甲方,作为化工制造业的一员,咱们和仓储、运输等每一个环节都是息息相关。我本人最早也是在物流行业做,后来进入化工行业,所以对于化工供应链的每个环节风风雨雨发展和艰辛,自己也是感同身受。我今天要讲的是作为化工行业的一员,在新形势下对于安全,包括:环保、法律责任的一些认识和一些体会。
    我用一个词叫“新形势”,它代表整个国家形势、整个政府治理等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现在不强调“要素投入”、“投资增长”,更加强调的是“创新”。“新常态”、“新形势”更加强调的是:兜住底线。底线是民生,底线是公共安全。以前我们叫“管理、统治、管制”,现在更多的叫“治理”,治理当中国家的角色和政府角色在发挥很大的变化。以前就考核一个GDP,现在政府部门,咱们从负面的角度说“他怕出事”,不管是最近出的污水厂还是什么,社会稳定是他一个很重要的考虑。目前来看,社会稳定还有不少是因为安全、是因为环保问题引起的。现在讲究绿色GDP,讲究社会和谐发展,这对于很多地方政府也是一个激励。我的学习,新形势是咱们要考虑的一个大的社会背景。
    在座的很多可能也都知道,特别是外企。一说到“安全”,言必称“劳动安全健康、职业安全健康”。咱们看看最近的很多文件,看看最近很多表达,其实我们的“安全生产”定位远远超过了传统认为的“职业安全”,它站在更高的角度。就在一个月之前,第23届政治局中央领导学习,这一次的学习通常是请高校、研究所行业的专家,有时候也请政府官员。5月29号这一次,包括咱们安全生产总局的局长,这一次学习的内容,安全生产一个大话题叫“公共安全”。所以我们说,我们现在的定位“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员工,员工们要保护,财产也要保护,更多的是为了保护社会利益、保护国家利益。所以这个定位是远远超过了传统所理解的“职业安全”。再往下一步,2014年韩国有一个岁月号沉船事件,当时也组织了一次学习。当时习主席说了这样一句话,他说:“这个事情其实就是对政府治理能力的考验,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中国,咱们的反应速度如何?能不能让老百姓满意,这是对于咱们党执政能力、治理能力的考验。”所以我这边把法律责任稍稍往下面进一步,所以我说“保障安全”是对政治治理能力的考验,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政治责任。这句话还是蛮有份量的,不管是在体制内还是在体制外。
    继续往下面走。下面谈一点具体的法律条文,法律是相对而言比较稳定认可有强制力保证的认可,所以咱们今天重点讲法制责任。最近这么多年法律变化还蛮多,今年有新的《环境保护法》,去年的《安全生产法》,再往前面走几年,2010年《侵权责任法》。其中有专门一章,叫“环境污染责任”,还有一章叫“高度危险行为”。危化品在路上运,如果真的有民事侵权诉讼,一界定就界定为“高度危险行为”,为什么要单独列一章?因为传统的举证责任、因果关系界定相对而言会觉得双方是扯平的,一般界定成“高度危险行为”,这个高度危险行为人所承担的不利的法律位置就比较多,所谓的严格责任,对方只要举一个表面责任,你就来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没有过失才能避免法律审判。
    2014年安全生产法修订,环境保护法修订,监管更严格。咱们看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06年怎么改的?以前叫“公司单位员工”,后来改掉了,不管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其它事业单位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第二个是怎么改的?曾经有员工对您指出来安全隐患,指出来不规范的行为你没有改,然后同时发生事故这才构成犯罪的客观要件。这一次把这个拿掉了,只要出事了,虽然以前没有人给你指出来过,你还得负责任。咱们不一一展开。
    不仅有法律,咱们还有司法解释。咱们看一下2013年司法解释,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这个被兜进去的人不少,我看到的大部分发生在江苏、浙江。化工厂把危险废物,很多安徽那边做危险废物的人,这个危险废物一个是费用很高,以前三四千,现在五六千一吨,更加要命的是处理能力不足,想办法处理掉。有很多中介人士就把危险废物运输到安徽,安徽找一个地方填埋一下,结果过几天下雨了,有漏出来了,鸭、鹅都死掉了。2013年司法解释是这样的:“三吨以上就可以上刑罚了。”这个最近十几起了,基本上都是在安徽发事,源头有物流供应商,也有化工企业,在江苏和浙江一带的还真不少。今年又有两个解释:一个是叫公益诉讼。以前打官司,你得有受害事实。2013年说你为了公共利益这事和你无关,你也可以去告。2014年具体化了,划了个线,说:成立了5年的NGO就可以起诉了。这个官司大不大?我统计了一下,2015年1-7月份也就10起左右,但是这个苗头、趋势,这个法律的闸门是打开了。第二,标的额还真不小。很少是几千万的。你有污染,咱们不仅仅考虑财产损失,考虑环境损害。所以我们说,整个从刑事上来看,法律责任的分析还真的是越来越高。
    其实咱们的事情要辩证看,前后看,方方面面的看。怎么要看国家新一届政府上台以后,前置行政许可有增有减,有新的分析,有新的管理要求,人民群众对环保的要求很高,所以会有一些新的要求。但是,同时新一届政府在大幅度的减少前置行政审批,前置许可,总的来看这个数量真的在减少。比如:安全管理培训。以前必须参加政府培训,现在可以自己培训等等。在一定意义上,行政管理部分,我个人的观察结果是在降低的,这一点还是符合潮流。要先把市场经济假定成守法者,但是以前国家可能执法不是很严,法定要求也严起来了,这几年在发生变化了,法定要求严了,执法人也得严起来。所以我说,后续法律追踪从纬度,从不同的方面;还有咱们的力度,力度是什么?力度是出发的数额,还有刑事责任的判决比以前严重的多。还有现在叫两罚制,不仅罚企业,还罚投资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这是一个重大突破,突破《公司法》的原则,有限责任制。为什么要突破?不细讲,总的来讲法定规则是要发展的。
    最后一个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这事不是我干的,连带责任在安全环保里面真的有这个研究。目前连带的主要是安全上面的,主要指的是厂房、生产设施出租或者是承包给下家,上家和他存在一定的连带。物流行业暂时还没有,但是这个闸门在慢慢打开。环保这个领域也有,所以我们讲,形势是这样,咱们的责任要求是越来越高。所以咱们要防范法律风险,我们有很多的日常工作。
    我的总结:我们要重视技术的风险;管理层面要重视法律的风险;战略层面要重视政策的风险。最后我的一个理解,特别是对各位主要负责人,也是对我们职业经理人的提醒,不仅仅做好日常工作,也要注意如何界定你的责任。所以说,从安全环保的角度,以化工物流行业法律责任风险在上升,我们希望监管和市场进一步规范化。咱们有一个共同的玩法,才可以取得一个持续的发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