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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口尝盐酸只为掩盖违法事实
2016-09-13   【打印【关闭】

    2016年9月6日下午3时,高速二支队十三大队民警在驿马岭交通安全检查站进行“查隐患,纠违法”的日常检查中,发现一辆可疑车辆。该车辆从外形看是一辆危化品车,但其车身没有任何危化品车辆标识,凭借多年的执法经验,民警感觉这辆车可能存在问题,便对其进行了仔细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发货单,可该驾驶员拒不出示,且一直声称自己所载货物为“玉米浆”。为了进一步确认货物性质,民警要求驾驶员对罐内液体进行取样。取样检查发现,液体呈淡黄色、有强刺激性味道,泼到地面后立刻起泡沫反应,对地面还有轻微性的腐蚀,完全不像“玉米浆”的特征。

    在事实面前,驾驶员仍坚称所载货物为“玉米浆”。 为了“澄清”自己所述,驾驶员竟然用手触摸液体进行了品尝。以此来告诉民警,这是真的“玉米浆”。为了逃避处罚而做出这种“大胆”行为,真是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

 

 

    为了确认所载液体性质,民警表示要带其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化验。听到民警要求后,心虚的驾驶员承认了其所载液体并非“玉米浆”,而是轻度盐酸。使用“玉米浆”运输专用标识牌只是为了逃避为危化品车辆运输管控措施,因为危化品车辆夜间管控措施较多,这样做能省不少“麻烦”,所以才做出了这种举动。民警发现该车为危化品运输车辆后,驾驶员随即出示了押运员证、驾驶员危化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按照“危化品车辆未悬挂危化品标志”进行了记6分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