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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春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介绍
2019-09-17   【打印【关闭】

任春晓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很荣幸参加今天的会议,我看观众里面好多熟人,好多专家都参与了罐车治理方案前期的起草工作,加上我之前在4月份东莞会上把前期方案起草过程的背景和行业信息去掉了,今天主要给大家讲一讲罐车治理方案里面究竟有哪些大家需要关注的或者行业管理部门它的关注点究竟在什么地方。

我是公路院一个技术研究人员,主要是做安全技术相关的工作,还有牵头在做危险货物道路营运车辆运输条件的标准。大家知道现在车辆上路之前是需要经过达标车型管理的工作,这个工作就是我们那儿在承担,现在只把JT/T 1178营运岗,就是单体货运车辆纳入管理范畴,大家知道今年7月1日JT/T 1178.2发布实施了,后续牵引车和挂车也需要纳入达标车型管理,我们牵头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标准后续也会单独的纳入到咱们车型体系里面,下面给大家进行介绍。

今天给大家报告内容分两部分:1、常压罐车治理工作背景及思路。2、常压罐车治理工作计划安排。

罐车治理方案从2018年9月份开始制订,今年7月份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现在社会意见已经征集完了,其他部委意见也已经征集完了,下个星期想开一下意见处理会,处理完之后把方案报给副总理,副总理批了之后就会与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四个部门的文件下发。

背景-重型货运车辆治理统一立项、分布实施

之前车辆运输车广泛存在大罐二罐和超长等安全隐患,2016年部里开展了中型营运车辆治理工作,当时向国务院报告的时候,把车辆运输车、罐车和半挂汽车打包向国务院进行了报告,后续统一立项,分布实施,先启动了车辆运输车治理,治理完成之后今年开始做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的治理工作,正式开展是明年1月1日之后进行。今年治理工作压力比较大,所以会先把超常车往后延一延,应该是明年年初启动。

治理文件

罐车治理有什么样的依据呢?2016年几个部门共同发的文件里面就开始提这个事情,2016年五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重点加大车辆运输车、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等标准化车型的推进力度。2017年14部委经国务院同意发布《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制定出台超长平板半挂车、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方案,分阶段合理设置更新淘汰过渡期。

背景

部里的治理思路是统筹谋划、重点治理、循序渐进,2016-2018年开展车辆运输车集中治理,2019-2020年重点开展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半挂汽车列车集中治理。

背景-为什么治理罐车

为什么要治理罐车呢?其实我不太愿意再提这些事故案例,因为说得太多了。应该说这些年给危险货物运输行业造成非常严重影响的事故大部分都涉及到常压罐车,相反压力罐车因为管理治理比较规范,再加上管理非常严,所以安全生产水平总体上还比较高。

罐车是影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形象或者整个行业转型发展非常重要的一种车型之外,罐车也是危险货物运输最主要的车型,到2018年底全国共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37.5万辆,其中常压罐车18.35万辆,占比48.93%。

大家也了解罐车标准体系不健全,现在只有一个主标准,2016年工信部出台了几个安全附件的标准,总体上相比于其他车型来说,罐车的标准体系还是严重不健全的,管理制度不完善,部门监管不协同等原因造成罐车问题突出,不仅严重影响了罐车制造业的公平竞争,更导致了大量安全风险在运输环节累计,极大增加了安全隐患,制约了运输安全水平的提升。

大家了解运输行业是车辆使用行业,从车辆的制造、检验、罐体检验,车辆检验,车辆定期检验等等方面没有发现安全隐患,最终都会在使用环节累积,相比运输行业是承担了所有风险累积的结果,而且每次事故之后,应该说交通运输部门受到处理是最重的,所以领导有意愿把这个治理工作尽快的开展下来。

为什么治理的对象主要是罐车?之前也进行了一个调研,这是2013-2017年广州市对于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检验的结果,广州市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地方规定所有危货车只要上道必须到广州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是这样,在用车一次检验合格率,这些年基本上处在逐步上升趋势,但是一次检验合格率现在才到2/3,应该说隐患还是很明显,当然相比于新车检验合格率就更加明显了。因为广州有一个严格的管理制度在,一般的车辆是不敢到广州登记的,去了广州登记新车检验合格率也是很低,2013年只有60.24%,2017年达到86.54%,应该说新车制造出来合规水准也是不容乐观的。

事故数据

此外还有一个因素,这些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一直在增加,即使这些年监管越来越严,大家都说监管都快把企业管死了,但是事故和死亡人数仍然在逐年增加,2013-2017年每年都在增加,没有一年是下降的,以上因素共同导致罐车治理尽快开展。

主要罐车制造单位-近5年数据

在治理工作之前,我们也开展了调研工作,这是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口径统计近五年国家总产量超过4000辆的企业,最大是河北的宏泰和昌骅,分别是3万和2万。之后是湖北省厂家比较多,山东、辽宁、河南有一两家,都在4000辆左右。其他主要厂商,像扬州中集、东莞永强3000多辆,还没有达到主流的水准。

罐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进行了基本的统计,在罐车本质安全方面存在设计制造、尺寸容积、安全附件,使用和匹配方面存在比较明显的不足,包括在规范上的不足,执行层面上的不足等等。

罐车治理的总体思路(规范检验、新车合规、消化存量、介质理顺)

罐车治理方案重点在于已经有了规范情况下怎么样落实和加强部门的协同,把罐车管理的这套制度补齐,让罐车这套体系良好,整体安全水平有一个比较高的提升。

治理总体思路有四点:1、规范检验,这是最核心的内容,要充分发挥检验的规范以及办理机构能够按规范开展工作,这是保证罐车安全最重要的一环节。2、新车合规,明年开始全套罐车管理制度针对新车进行,保证新进入市场的罐车都符合国家法规标准要求。3、消化存量,针对在用车辆结合年审进行检验工作,把里面存在严重问题的罐车淘汰出市场,或者促进它改造限用或者更新。4、介质理顺,大家了解之前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一车一罐一品管理制度,这个管理制度在一定阶段促进了管理水平或者安全操作水平的提升。但是随着市场进一步发展,它越来越不能够满足比如说运输企业或者制造单位的要求,因为它限制了车辆资源的应用,导致车辆资源的浪费。

具体有五个措施:

措施一、严把新罐车准入

核心是做好部门制度协调,实现与罐检的良好对接。里面设置了三个任务:1、GB 18564.1出台、宣贯,它是从2014年开始立项修订,后续又被市场监管部门以不管理常压罐车名义剔除来了,又归到汽车管理部门一直到现在,修订了五年,现在基本上修订完成了。我们了解的情况是10月下旬这个标准应该会发布,发布之后由工信部牵头做这个标准的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也同步在各自行业里面开展18564的宣贯,保证让车辆制造企业和检验单位都了解这个标准,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制造检验和使用罐车。

2、发布罐检机构清单,由市场监管总局汇总,由交通运输部共同做这个事。管理办法里面恢复了591号令,恢复的时候去掉了常压罐车强制检验制度,这个办法发布之后里面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共同认定一批检验机构的清单,车企或者使用单位都去认定的机构清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是大家都通认的。

3、罐车的生产和车辆整体公安安检以及营运准入环节把关,各部门各司其职,做好与罐检的对接,比如说安检是查是不是有罐检机构确认的。从生产到出厂到注册到市场准入,四个环节都以罐检为核心,把制度之间衔接搞好,确保新进入市场的罐车能够做到合规,符合标准的要求。

措施二:消化存量

主要是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于常压罐车有一个年审来开展工作,主要思路是这样的,运输企业在把资料提交年审之前必须要把车辆委托给页表里罐检机构检验,如果检验结论是合格,那没问题,你就可以通过年审。如果检验的结论是不合格,这个罐车要立即停止使用,给你6个月时间进行整改。6个月时间内完成整改和复检,复检合格的可以继续让你通过年审使用,如果不合格就注销道路运输证,我们正在和公安协调注销它的行驶证,当然方案里还没有写注销行驶证,这是下一步开会的时候的事项。

如果检验报告合格,但是有一些安全风险,那么检验机构是有权利缩短罐车检验周期,从12个月缩减到6个月内,就是每6个月进行一次罐车检验,这样就能密切注意到风险变动的情况。路上执法,公安安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年审都要查验罐车检验报告。

措施三:优化介质管理

遵从车辆本质安全需求,提升车辆资源利用效率。车辆合理有很多种介质,只要你的车辆本质安全水平满足这些介质的条件都可以把它放在车辆出厂资料里面。比如一个罐车可以运汽油柴油甲醇丙酮等等,它的密封件,安全配件,车辆材质,压力测试都满足都可以把它放在列表里面去。但是有一个条件,就是出厂的时候要按照GB 7258的要求,还有即将发布的危货车标准向所有客户端用户发布这个罐车究竟允许运输哪些介质。企业自己承诺还不太行,在出厂检验的时候还要清单和罐车资料交给罐检机构检验,机构拿到基础资料之后进行实际检验,检验之后罐检机构说清单没问题盖章,后续这个车辆只要运输是列表里的介质就不受限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后续合法道路运输证的时候,不会说你这个车只能运汽油,当然如果出厂资料里说只有汽油那就只有汽油,如果出厂资料里写了十种,那么运管机构就认这十种,后续还需要一个罐检报告联网系统,不管是采购,还是检验,还是执法,都需要到这样一个公开平台上,能够查到这个编号的罐车究竟运输哪些介质,后续这些介质随着罐车一直报废为止。

这页PPT针对是在用车,在用车究竟怎么处理?罐车使用单位,如果有变更与罐车适装介质要求,需要向原来罐车制造单位提供需求,提供这个罐车的基础资料。罐车制造单位配合企业完善这些资料,而且预审罐车使用单位提交的需求满不满足罐车本质安全的条件。因为检验机构能够获得的资料也是不如罐车制造企业齐的。罐车制造单位初审之后,认为能够满足罐车使用单位提出的更改要求,两方共同把基础资料提交给检验机构,检验机构按照规范进行审审核,满要求出具检验报告,运输企业再那检验报告到管理部门换发道路运输证。

措施四:加强执法

主要是针对三个方面的执法,1、罐检质量,这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一方面明确检验要求,另一方面采用多方式飞行检查,随机抽检等方式加强罐检机构。2、路面执法,对于比如说长压罐车比较集中的厂区或者高速公路路口或者重点路段里进行针对性执法。执法处除原来正常按照7258,按照执法手册执法之外,重点检查罐体检验报告,还有罐车的检验报告是不是由具备清单里面的机构出具的?3、源头执法,主要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罐车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管理,进行查验。还有工信部门对于罐车制造单位进行管理。

措施五:开展召回

大家知道商用车召回本身就比较复杂,尤其是涉及到罐车,一方面罐车批量很小。另一方面违法罐车是为了运输企业的便利,因为需求好多都是运输企业提出来的,所以违法的罐车,运输企业通常是不会把这个事告诉缺陷产品召回管理部门的。后续有什么样缺陷调查的渠道,不管是通过检验,还是通过向社会公开的缺陷调查渠道,把缺陷召回管理部门纳进来共同完善罐车召回的工作。

措施六: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1、建立罐检信息公开系统,这样有利于全国一盘棋开展检验。2、信用信息上传至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四个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惩戒。如果给你下达了有问题整改要求,在整改期内,罐车制造企业,工薪部是暂停其公告资格。运输企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受理的。

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这个没有太多要说的,主要是:1、明确职责,强化分工协作。2、强化规范执法与联合督察。3、优化工作环境。4、强化行业自律。

常压罐车治理工作安排

工作过程

常压罐车治理工作安排,给大家介绍一下工作过程,从2018年9月召开第一次会议,2019年1月与公安部交管局对接完善了方案,公安部交管局非常支持罐车治理工作,而且我们原来想罐车治理和超长平板车治理同步开展,但是当前这个阶段他们认为应该集中优势资源先干罐车治理,再进行超长平板车辆治理。2019年1月在浙江特检院完成第二次会议,完成第二版方案。2019年3月份召开了政府部门、交通运输企业、罐体检验、罐车制造参与的会议,完成征求意见稿(初稿)。2019年5月政府部门内部征求意见,征求之后赴市场监管总局就常压罐体检验机构认定问题进行了对接。2019年7月份通过交通部网站向全社会征求意见,2019年8月份将征求意见处理完备,2019年9月份召开意见处理会,把我们征求到的意见在各相关方和各政府部门共同处理完,2019年10月份计划报给国务院,国务院批准之后印发方案。前面给大家介绍了10月份GB 18564.1发布,这是前提条件,安全管理办法是7月份过会通过,现在会签各个管理部门,完成之后发布实施才能够印发罐检机构名单,整个治理工作从2020年1月1日正式开始。

治理工作节奏

2020年1月1日开始,2021年底基本结束,后续就不会有集中治理,之后就是处理零星小批量暴露出来的问题。

罐车治理支撑性工作进度

罐车治理支撑性工作进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部务会审议通过,正在会签,GB 18564.1-2019,经落实,预计10月下旬发布。《常压罐车检验工作规范》同步征求了意见,10月专题研讨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已经报批,交通运输部标准所已审核完毕。

因为罐车治理方案最终研讨会还没有开,如果大家对治理方案还有意见现在提还来得及。以上就是跟大家报告的内容,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