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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中物联危化品物流分会组织架构及负责人称谓的通知
2026-08-19   【打印【关闭】
       各会员单位:
       为落实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相关管理规定,依据民政部令第85号《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要求,进一步规范分支机构运行管理,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会不再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社团法人层级机构,原有相关组织架构停止运行。
       二、分会不再使用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社团法人负责人职务称谓,原有上述头衔停止对外使用。
       三、分会负责人统一规范称谓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过渡期间设置专职负责人,现阶段危化品物流分会临时专职负责人由蔡执阳同志担任,正式负责人任职将提交中物联理事会审议。
       四、分会设立委员会作为专属议事决策机构,分会重大事项须经委员会研究议定。
       下一步,危化品物流分会将严格对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细化完善组织优化调整、内部管理等配套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合规有序开展。
       本通知相关具体事项,将在分会2026年委员会会议上进一步通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