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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14-03-17   【打印【关闭】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印发《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提出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深入推进“三基三化”建设为载体,以执法监督和评议考核为抓手,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水平。

    《要点》从8个方面对2014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作出了部署,一是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二是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立法工作;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四是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是深入推进“三基三化”建设工作;六是强化执法监督工作;七是探索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八是广泛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
    《要点》强调,要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若干意见》,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水平。同时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在立法方面,要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陕西省公路条例》的修改审议和出台后的宣贯工作,开展《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在规范性文件方面,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和备案审查,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在行政审批改革方面,要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做好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的落实衔接工作,确保行业管理不缺位、安全监管不放松、服务群众更到位。在“三基三化”建设方面,要检查验收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组织开展基层执法人员培训,推进我省“三基三化”建设各项试点工作,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三基三化”建设模式。在执法监督方面,要组织开展2014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在案卷评查的基础上统一文书格式,规范案卷内容。同时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增加明察暗访的频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在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要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试点,减少执法层级,解决机构臃肿、职责交叉、多头执法、资源分散的问题。
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在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要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试点,减少执法层级,解决机构臃肿、职责交叉、多头执法、资源分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