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和全国物联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财政部和工信部于5月4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芯片研发与制造类、传感器研发与制造类、企业物联网技术集成类和车载安全监控及节能系统研发类且符合申报条件(参阅附件6)的企业积极按照通知相关要求组织材料申报,也可将材料提交物联网专委会代为申报。同时,本年度物联网专委会将继续开展物联网技术与应用示范项目和示范基地的评选工作,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1.工信部2014年通知
2.申报材料要求.pdf
3.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pdf
4.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pdf
5.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pdf
6.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