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该《办法》主要是对针对道路运输车辆,即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载货汽车(12吨及以上),7月1日起,这些车必须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
如果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未能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审验《道路运输证》。
在《办法》实施前已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