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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快递员须当场验视交寄物品
2014-07-31   【打印【关闭】

     记者在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了解到,在近期的防暴恐活动中,物流企业也被纳入监管范围,东风路分局已对辖区内各物流企业进行了培训,强调物流企业员工需当场验视交寄物品。

    近日,记者在东风路分局内分别用管制刀具和一把玩具枪包了两个包裹,送到辖区内的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三全路营业部投递,称包裹里都是玩具和书籍,要寄给外地的朋友,邮政物流的工作人员要求当场开包检查。10时30分,记者又打电话给申通快递,称自己有两个快递要寄,希望他们来取,快递人员到现场后,同样要求记者打开包裹检查。
    据市公安局东风路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永富介绍,他们已经根据公安部下发的《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对辖区内各物流企业进行了培训,要求他们对投寄的物品都要进行开包检查,并将禁寄物品目录张贴在醒目位置。其中各类武器、弹药如枪支、子弹以及管制刀具和易爆易燃物品等是检查重点,如果物流企业的营业点发现各类武器、弹药等物品,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处理,同时疏散周围人员;如发现各类易燃易爆物品,收寄环节发现的,不予收寄;经转环节发现的,应停止转发;投递环节发现的,不予投递。对其中易发生危害的危险品,应通知公安部门,同时通报国家安全部门,采取措施进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