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办发〔2015〕67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联合2019年初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以及联合会印发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2021年团体标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与周期
(1)2021年团体标准项目可按需求随时申报。
(2)中物联标准工作部原则于1月、4月、7月、10月对前一季度申报的标准项目进行初审,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估,并发布季度标准制修订计划。
二、标准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的标准项目按照所属的专业领域,应由联合会相关分支机构或部门牵头组织并进行申报。化工物流行业相关团体标准项目应先与化工物流标准化工作组秘书处沟通后组织申报。
(2)申报的标准项目需有同一专业领域至少五家以上共同使用标准的会员单位联合发起,须对标准可解决的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性、标准如何实施等进行了必要的前期研究。
三、申报方式
(一)意向单位请先与分会秘书处联系,明确申报意向与项目类别并填报相关资料,由分会秘书处进行初次审核,审核通过后分会秘书处按照“物流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说明的要求进行提交申报。
(二)中物联标准工作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由申报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标准项目建议书》(《建议书》可通过系统进行打印)。
四、提交的文件
通过初审的标准项目请交以下纸质材料:
(1)《标准项目建议书》(加盖公章);
(2)《标准提案》(标准提案的编写宜符合GB/T1.1-2020的要求);
(3)《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与联合会分支机构或部门所开展的工作相结合。内容至少应包括:标准解决的实际问题,发布后将通过联合会分支机构或部门如何实施标准,实施的思路及计划等)。
五、联系及报送方式
蔡执阳 13693513749 czy@liot.org.cn
左 雷 13164217020 zl@liot.org.cn
李彦波 15901164868 lyb@liot.org.cn
韩 冰 13391771329 hb@liot.org.cn
于鹏程 18713456743 ypc@liot.org.cn
座 机:010-85266320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