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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 | 荆门特大型危化品停车场建成;立沙岛添新码头可停2艘千吨级危化品船;荆州危化品运输车限行新规
2023-05-10   【打印【关闭】
      荆门市首个特大型危化品货运停车场建成
      近日,荆门日报记者从荆门市掇刀区交通运输局了解到,湖北悦途危货停车场已于4月验收合格,待设备调试完成后即将面向社会开放投入使用。该停车场位于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内,是荆门市首个特大型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运营后可分类别停放482辆危化品车辆。
图为停车场航拍图
      立沙岛再添新码头可同停2艘千吨级危化品船
      5月7日12时30分,南方日报在立沙岛危化品作业区的宏川码头现场看到,经过近1年零9个月马不停蹄地建设,该码头正式投入运营,迎来了首艘船舶“海雄油5”轮顺利靠泊。
      在码头四周,一条条公共管廊已经架设起来,直通后方三江仓储、宏川宏元及宏川仓储共155座储罐约47万立方罐容。“该泊位正式投入运营之后,将填补宏川立沙岛基地深水深用岸线资源供液体化工船舶靠泊的缺口。”东莞市宏川化工仓储有限公司陈世新总经理告诉记者。
      作为立沙岛作业区建成的第十个码头,宏川码头建有1个2万吨级泊位,可同时停靠1艘3000吨级油船和1艘3000吨级化学品船,宏川集团立沙岛基地港口的年吞吐能力从原来的176万吨大幅提升到326万吨。
      “预计立沙岛今年危险货物运输量将突破4000万吨,码头升级后各类危化品周转更快,液货船往来也会更加频繁,更需要我们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东莞沙田海事处坭洲执法大队副队长卢专边检查“海雄油5”轮的透气系统边说,“我们驻岛就是为了更好更快地做好危化品船舶的检查”。
      据悉,海事部门运用危险品船舶选船机制、首靠船管理机制和船岸安全检查机制,实现辖区货主码头安全管理与海事监管同频共振、信息实时互通,为各码头个性化制定首访船安全管理建议,从源头上提升港口码头的危险品水上运输管理能力,压实港口码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湖北荆州危化品运输车限行新规
      为进一步保障中心城区道路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城市配送物流车辆便利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荆州市中心城区货车通行管理规定调整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类型
      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轻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二、禁限行区域、路段及通行规定
      (一)外环区域
      1.禁限行范围:东起王家港路(不含),南起荆江大堤(含),西至九阳大道(不含)、荆州大道(高阳大道至复兴大道,含)、武王大道(新318国道至孙叔敖路,不含),北至新318国道(不含)、复兴大道辅道(西环路至荆州大道,含)。
      通行规定:6时至22时禁止重型货车、中型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低速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三轮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通行。
      2.禁行路段:复兴大道主道、引江济汉渠顶公路。
      通行规定:复兴大道主道全时段禁止重型货车、中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三轮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通行;引江济汉渠顶公路全时段禁止重型货车、中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
      (二)内环区域
      1.禁限行范围:东起豉湖路(北京路至荆沙大道,含),南起荆江大道(不含),西至西环路(不含),北至荆沙大道(不含)、荆州大道(刘家台路至复兴大道,含)、复兴大道辅道(荆州大道至西环路,不含)。
      通行规定:全时段禁止中型(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及以上货车通行;7时至9时、17时至19时高峰时段,禁止轻型及以上货车通行。
      2.禁行路段:北京路(豉湖路至东环路)、江津路(豉湖路至东环路)、红星路(北京路至荆沙大道)、红门路(北京路至荆沙大道)、江汉路(北京路至荆沙大道)、园林路(北京路至荆沙大道)、塔桥路(北京路至荆沙大道)、太岳路(北京路至荆沙大道)、东环路(北京路至荆沙大道)。
      通行规定:在执行内环区域禁限行通行规定的前提下,7时至20时禁止轻型(轻型厢式货车除外)及以上货车通行。
      (三)古城区域
      禁限行范围:荆州区古城内(东门、新南门、西门、大北门、新北门、小北门围合区域)。
      通行规定:全时段禁止货车通行。
      三、轻型封闭式货车、轻型新能源载货汽车、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微型货车、军警货车、消防车、应急抢险车不受本通告限制。
      四、因城市居民生活、市政建设、工业生产、应急抢险、工程救援、垃圾运送、物流配送等生产、生活需要,进入禁限行管理区域的,需在“交管12123”APP及互联网“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领电子通行码后,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五、过境货车请绕行沪渝高速、二广高速、318国道、207国道(荆门交界至318国道)。
      六、未达到国Ⅳ排放标准限值的柴油货车全时段禁止进入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域和禁行路段通行。
      七、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货车通行按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执行临时管控措施。
      八、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市生态环境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分别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九、我市之前公布的有关市区道路货车禁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十、本通告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十一、本通告自2023年5月8日起施行。
      (来源:荆门日报、南方日报官方帐号、湖北荆州交警,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