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肇事肇祸猛于虎。为深刻吸取货车交通事故教训,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和交通运输厅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平安货运”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
整治对象
全区经营性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以下统称货运企业)、车辆、驾驶人及个体经营者。
整治重点
行动期间,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联合从货运“企车人”排查摸底和资质复核、货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货运“企车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巡查、重点路段及桥隧和建设工程排查专项行动等方面开展重点整治。
01、从货运企业经营资质、人员管理、车辆管理、规范经营、动态监控、 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02、强化路面执法。一是科学部署勤务。统筹辖区内货车流量较大、事故多发、违法行为多发的重点道路沿线勤务,根据警情时空分布,实施区域、路段联合勤务、错时勤务。二是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高风险货运企业安全监管,将隐患突出的无实际动态监控管理的企业列入高风险运输企业名单,将其所属车辆纳入高风险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布控库实施全国列管列控,推动切实消除隐患。三是精准研判查缉。加强违法预警车辆拦截处罚和高风险企业所属车辆拦截检查教。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大重点货物装载企业周边道路、货物运输主要通道等路段管控力度。四是加强源头管控。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货运企业对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交通违 法未处理、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排查清理。五是强化交通秩序管控。依法打击对故意堵路、强行冲关、破坏设施、聚众闹事、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确保正常的治安环境和交通秩序。
03、每月联合集中开展10日以上的“打非治违”行动,加大对货运车辆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超限超载、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行为的查处;持续开展打击“百吨王”车辆行动,强化高速公路入口、普通公路重点路段的流动联合执法打击力度。
“平安货运”专项整治行动持续进行中!
交警部门提示,货运企业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所属车辆加强动态监管,及时提醒督促从业驾驶人严格遵章守法、安全驾驶。大货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标志标线,切勿超速、超载、强超强会、疲劳驾驶;长下坡路段注意低速低挡行驶;夜间运输时要注意观察前方、谨慎驾驶,遇到突发情况要减速停车,确认安全后再继续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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