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起,淄博危化品车全天禁行
淄博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货车辆禁限行区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为市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空气质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对张店区、周村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管控区域、道路
(一)禁行区域
1、鲁泰大道、世纪路、裕民路(不含)、金晶大道、联通路、东四路、昌国路、原山大道形成的合围区域。
2、姜萌路、周隆路、体育场路、东门路、棉花市街、南下河街、永安南路、永安北路、恒星路、人民西路形成的合围区域。
(二)禁行道路
原山快速路、鲁泰快速路、宝山快速路、昌国快速路、金晶快速路、鲁山快速路(昌国路至张辛路段)。
(三)限行区域
以上述禁行区域外围道路为界,向外至黄河大道(不含)、金晶大道、傅山路、鲁山大道(不含)、昌国路、东四路(不含)、淄河大道(不含)、原山大道(昌国路以南段,不含)、周隆路、正阳路、米山路、体育场路、G309(不含)、原山大道(鲁泰大道以北段,不含)形成的合围区域。
二、禁限行管理规定
(一)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全天不禁行。
(二)4.5T及以下新能源货车全天禁止驶入城市快速路,其他区域全天不禁行。
(三)城市物流配送货车、轻型货车全天禁止驶入城市快速路,每日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9时00分禁止驶入禁行区域。
(四)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新能源货车及密闭运输要求的新能源渣土车和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辆信息、通行路线和时间后,允许驶入通行道路。
(五)中型、重型货车每日23时至次日6时(含)允许驶入限行区域。
(六)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全天禁止驶入禁限行管控区域和禁行道路。
三、禁止通行车辆因生产生活、市政工程建设等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或停靠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通行证(码),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四、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和中型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码)。
五、遇有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时,重中型柴油货车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通行。
六、遇有重大活动、突发事件、道路施工等特殊情况限制通行的,另行向社会发布通告,所有车辆按通告要求执行。
七、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禁限行区域路段和时段限制。
八、本通告所称城市物流配送货车是指在本市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中型厢式货车和中型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
九、对违反货运车辆限行管理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十、本通告自2023年 7 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19日。
广东南澳大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行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南澳大桥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限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路段
南澳大桥全程双向路段。
二、限行时段
(一)成品油运输车辆。进油车辆通行时段每周三次:周一、周三、周六23:00-24:00,并于次日04:00 前出岛;如遇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期间,每日进油车辆通行时段为04:00-05:00,并于07:00 前出岛;
(二)燃气及液氮运输车辆。进气车辆通行时段每周三次:周二、周四、周日早上05:30-07:30,并于11:30-12:30 出岛;如遇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期间,周二、周四、周日可进气,进气车辆通行时段为早上02:00-04:00,并于07:00-08:00 出岛;
(三)如遇特殊情况,由汕头市南澳大桥建设管理中心另作通知;
(四)其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暂参照成品油运输车辆通行时段执行。
三、限行危险货物类型
对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者物品(如:成品油、燃气、液氮、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或者危险废物等)的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各有关单位、驾驶人要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南澳县交通运输局
汕头市南澳大桥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5月15日
辽宁交通为你推出了十项服务!
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交通运输要当好开路先锋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以服务经营主体为己任
推出十项具体工作举措
01 服务央企“专班专管”
加强交通领域重点项目央地合作,做好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两家央企共同参与京哈改扩建、本桓、凌绥高速公路建对接服务,加大已签约央地合作项目的跟踪服务,梳理形成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介目录清单。
02 大件运输“预约服务”
积极对接沈阳飞机制造有限公司、三一重工有限公司等全省50余家大件生产企业,主动上门服务,建立“窗口对门口”的行政审批政企合作关系,根据企业生产计划为企业提供“预约制”审批服务,跨省三类大件审批平均时间由法定时限15天减少到2.8天,排名保持全国前列。
03 涉路施工“项目管家”
对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等国家、省重点工程能源、水利项目涉路施工审批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之、一次材料申报、一次现场勘验的“项目管家”服务,由“项目管家”负责工程全过程协调办理,让企业少跑路。
04 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申请人可以在省内任意地区可以跨省办理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大件运输等6类行政审批高频服务事项,不必跑原核发地办理。广泛使用电子证照,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11类电子证照通行全国,不用再携带纸质证件。
05 保通保畅“一号通”
设立助企服务热线电话,及时跟踪帮助解决企业运输难题。服务对象涵盖装备制造、冶金、化工、能源、粮食等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类相关企业,重点解决企业生产物资在运输环节的不通、不畅、滞留以及紧急运输任务服务保障等问题。
固定电话:024-23267709
移动电话:13664107047
06 民生物资“快速通道”
指导公路、铁路、港口、民航等重点运输企业和综合枢纽高效衔接,提高物资转运效率。对港口及铁路重点物资运输组织上实行“四优先”,建立“北粮南运”日报和煤炭能源运输保供专报制度,加强粮食、煤炭物流枢纽运行监测,“一企一策”制定运输方案,保障物资收发无缝衔接。做好常态化公路运输应急运力储备,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建立了78家重点运输企业“白名单”,为1025台粮食运输车辆和33家统调电厂办理“绿色通行证”,并开辟港口“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粮食、煤炭等重点物资运输及时转运。
07 优惠政策“免申即享”
对高速公路通行收费优惠政策做到“免申即享”或“直达快享”。主要包括长深高速阜新北至三十家子省界收费站北京方向降低收费50%;国际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通行收费优惠;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收费减免等10项高速公路收费优惠政策。
08 小微企业“高速云贷”
联合银行对小微企业货车通行高速公路提供线上快捷信贷支持,线上审批,秒批秒贷,专款专用于ETC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额度最高可至200万元、年利率3.95%的低息贷款,着力解决货运企业融资难题。
09 交通热线“省级督办”
通过12328热线受理的投诉举报,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提级为省级督办事项,加大督办力度、落实督办责任、提高办事效率,着力解决群众诉求,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10 轻微违法“包容免罚”
对交通运输领域监管对象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涉及道路运输、公路路政、工程质量等105项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免罚”、“首违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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