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州市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限行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自2023年06月26日起,在涿州市辖区内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
一、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
二、限行区域、路线:107国道(不含)以东、高速铁路线以西、永济路以南、郦道元路以北的矩形区域。
三、限行时间:每日全天限行。
四、绕行路线:107国道、松高路、京白路、影视城路、旅游大道。
五、涉及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气瓶搬运车、石油运输车(油罐车/槽罐车)、化学液体运输车、爆破设备运输车,以上车辆禁止通行;为森林防火、抢险救灾提供保障的运输车辆以及医疗用氧运输车辆不受限制。
注:确需在限行区域通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核准,颁发危险品运输通行证后,按照规定时间及路线行驶。(办理地点:涿州市车辆管理所3号大厅1号窗口 )。
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6月13日
河北保定清苑区关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自2023年6月15日起,在清苑区辖区内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
一、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
二、禁限行区域、路线
振清街(含)以东,莲池大街(含)以西,迎宾路(含)以北,发展路(含)以南。
三、禁限行时间
全天24小时
四、绕行路线
莲池南大街—迎宾东路—长城大街—发展东路—莲池南大街
五、涉及车辆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气瓶搬运车、石油运输车(油罐车/槽罐车)、化学液体运输车、爆破设备运输车,以上车辆禁止通行;为森林防火、抢险救灾提供保障的运输车辆以及医疗用氧运输车辆不受限制。
2023年6月13日
河北唐山迁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的通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优化营商环境,便利货车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和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缓堵保畅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为绿色交通示范区,内部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景忠街(含)﹣青山路(含)-红椿街(含)-喜峰中路(含)﹣紫玉街(含)-西环路(不含)-景忠街(含)合围区域。
二、以下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喜峰南路(西环路交叉口至南环路)。
三、城区除绿色交通示范区和本通告第二条规定道路外所有道路,每天21:00﹣次日早6:00允许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其他时段禁止通行;全天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用于危化品运输、工程运输的大型载货汽车通行。
四、依据《迁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使用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迁政通〔2019〕8号),以下区域全天禁止国 IV 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西环路(不含)-﹣国道通武公路(不含)﹣龙兴路(含)-﹣南环路(含)﹣喜峰南路(至与西环路交口处,含)-﹣西环路(不含)合围内区域。
五、在限制通行的道路和时间段,载货汽车确需通行的,应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车辆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依法申请并取得通行许可,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六、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专项作业车在执行任务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七、工程救险车在执行救险任务期间,清障车在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放车辆、故障车拖车作业期间,洒水车(绿化浇水车除外)、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八、本通告所称大型载货汽车,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参照执行。
九、本通告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十、本通告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
迁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6日
(来源:涿州交警微发布、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迁西公安,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