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费收多少?山东公布详细目录
山东省省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8月)近日公布,包括车辆通行费、船舶过闸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等多个较受关注的收费项目。
其中,普通公路(桥梁)收费为一类客车、货车10~20元/车次;二类客车、货车15~25元/车次;三类客车15~35元/车次,货车20~35元/车次;四类客车15~40元/车次,货车25~40元/车次;五类、六类货车30~60元/车次。小清河航道通行费按基础通行费和里程通行费两部制计收,基础通行费标准为1.5元/载重吨。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基本价(拖行10公里以内)350~700元/车次,拖行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10~30元。
云南多条高速过路费“打折”
为进一步提高物流运输效率,降低物流运输成本,近期,云南发布高速公路收费优惠政策。
● 分路段差异化收费给予所有客车、货车(包含专项作业车)通行费优惠35%。
● 空载货车(不含专项作业车)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给予通行费优惠54.5%。
●地方节日差异化收费给予所有客车、货车(包含专项作业车)给予通行费优惠48%。
实施时间:2023年8月11日00:00起,2024年8月10日24:00止。
优惠方式一:实行分路段差异化收费
宜昭高速公路柳溪收费站至昭通北闸互通立交路段(127.567公里),对所有客车、货车(包含专项作业车)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35%的通行费优惠;川滇界(宜昭起点)至柳溪收费站路段(7.205公里)不优惠。
优惠方式二:实行空载货车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
出入口在宜昭高速公路柳溪、杉树、海子、彝良、盘河5个收费站的一至六类空载货车(不含专项作业车)给予54.5%通行费优惠。
优惠认定标准:
1.出入口均在上述5个收费站,且通行路段仅限宜昭高速公路;
2.出入口在上述5个收费站的货车均为空载状态;
3.无法人工判定的特殊车辆(如运输油品、气体、液体罐装式车辆),以出口车道称重吨位不大于其行驶证标注的车辆整备质量的115%(含5%称重误差)进行认定。
空载货车通行在上述5个收费站出口混合车道(ETC/人工)时申请查验,查验结果符合上述3条优惠认定标准的给予优惠通行费,查验结果不符合上述3条优惠认定标准的及车辆在出口未申请查验自行驶离的、拒不配合接受查验的,不能享受优惠,正常收取车辆通行费。
优惠方式三:实行地方节日差异化收费
实行中国·昆明南亚博览会期间和昭通市举办苹果节、天麻节、樱桃节期间对出入口在宜昭高速公路柳溪、杉树、海子、彝良、盘河5个收费站的所有客车、货车(包含专项作业车)给予48%通行费优惠。实行地方节日优惠的起止时间在2023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10日期间内,以政府公告时间为准,即由公告的活动开始日00:00起,至公告的活动结束日24:00,优惠计费时间以通行出口的时间为准,通行路段仅限宜昭高速公路。
南京海事局着力提升船舶运输危化品全过程智慧监管能力
今年以来,全国发生数起涉及危险品船舶的事故,进一步敲响了危险品船舶安全监管的警钟。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结合江苏海事局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和一类快反中心的创建要求,南京海事局多措并举,着力提升船舶运输危化品全过程智慧监管能力,提高危化品船舶本质安全水平。
一、建章立制 多维监管
依托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对系统的使用和电子巡航建章立制,落实“人防+技防+智防”的监管要求,确保上级要求严格落实到位。根据一类快反创建的相关要求,各基层海事处将快反中心日常工作“列表挂图”,做到各项任务一目了然,对智能危管2.0系统的“一图全览”“风险智能提示”等栏目确保上午至少各开展一次电子巡航。
二、智能预警 强化处置
强化智汇江海大数据管理平台“智能危管2.0系统”模块申报异常提示及时处置,逐一进行预警提示核查,对提醒“重点关注船舶”的,优先派发现场检查任务;对提醒危化品船舶“报而不来”“来而不报”等异常情况进行电子巡查、电话询问和现场检查等多项措施核实,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根据《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规定》要求,将相关失信主体纳入黄黑名单予以惩戒。
三、火眼金睛 强化危货作业监控
日常注重辖区危货码头危险货物装卸作业风险监控。督促辖区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装卸码头统筹推进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加强码头船岸检查电子化应用,通过现场访谈、约见主要负责人等措施提升港航企业对船岸界面安全生产智能管控能力。各快反中心结合智能危管2.0系统的信息,开辟专门窗口对辖区危险品作业现场进行实时监控。
四、专人专窗 重点盯防
结合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的要求,安排专人专窗口对辖区危险品船舶出入密度较大的重点水域进行盯防,落实“人防”的各项要求,对进出重点水域的危险品船舶进行安全监视。
五、强化现场检查 规范现场作业
加强现场检查和公司管理。通过强化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辖区码头危险品作业期间的船岸检查表填报、船员作业期间的现场值班、船舶作业期间的围油栏铺设等行为。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码头、船舶各自按规定进行处置。
下一步,南京海事局将深入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监管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目标导向、创新引领、 整体协同、统筹推进,按照江苏海事局打造危化品运输智慧监管“江苏模式”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和服务能力,打通“江苏模式”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长江南京段船舶运输危化品全过程智慧监管能力。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昭通日报、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南京海事,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